关于开展优秀统计分析报告阅评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街道统计办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龙岗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了使我区优秀统计分析的评选活动能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一批立意新颖、观点鲜明、参考价值高的优秀分析报告,以进一步推进和提高全区统计分析水平,特制定本阅评办法。
一、阅评方法
(一)确定评委:评委为各科(室)中心、街道统计办负责人。
(二)确认联络员:请各科(室)中心、街道统计办推荐一名联络人尽快与评选小组办公室联系。
(三)请各联络员在龙岗统计工作群协助评委参评文章及打分表,协助评委按照评分标准阅评统计分析报告并打出基础分部分。
(四)评选小组办公室根据文章采用情况评出统计分析报告的附加分部分。
(五)统计总分:由评选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篇文章总得分,并报告获奖名次。
二、评分标准
总分12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附加分20分。附加分是为被区级及以上刊物采纳及奖励情况设置的,同一分析材料获不同等次奖励或在不同级别刊物上采用,以最高等次计分。
(一)基础分部分(100分)
1、行文质量60分。主要包括:选题鲜明,观点正确,符合形势;标题醒目、确切、简洁,揭示主要内容和思想;正文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观点与数据相符,材料与事实相符;结构严谨,行文流畅,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参考价值25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当前社会经济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3、分析方法15分。采用取横向、纵向比较,行业间联动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的,并采用图、表并用等方法。
(二)附加分部分(20分)
4、采用情况计15分。其中:⑴在统计系统刊物或其他内部刊物发表5分(国家级发表计5分,省级发表计4分,市级发表计3分,区级发表计2分);⑵新闻媒体采用5分(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5分,省级新闻媒体采用4分,市级新闻媒体采用3分,区新闻媒体采用2分);⑶党政领导批示5分(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5分,区级领导批示3分)。
5、获奖情况5分。其中:获国家级表彰奖励计5分,获省级表彰奖励计4分,获市级表彰奖励计3分,获区级表彰奖励计2分。
三、上报方式与时间
请各科(室)、中心、街道统计办联络人于2014年8月7 日前将评选结果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54870768@qq.com,并将纸质评分表签字盖章,送到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708室。联系人:徐竞彬,电话:89912192。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