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深圳交警解读新交规
交通新规2013年8月1日施行,规定小孩坐副驾,记6分,罚300元。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超速驾驶,记6分。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这样一则新交规的解读近期在网络上引发许多市民的关注与热议。
近日,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表示,这则所谓自2013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交规,虽然列出了一大堆违法行为和记分标准,但经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对这些内容逐一对照(尤其针对广东、深圳地区),发现所述内容不准确、不全面,误导了市民,特对此进行辟谣。希望广大网友、驾驶员不要相信、转发,以免以讹传讹,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深圳市交警局对新交规正确解读如下
一.网传: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正确表述
记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罚款: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500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1000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二.网传: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正确表述
记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网传: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正确表述
记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罚款: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0元罚款。
四.网传: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
正确表述
记分:不记分。
罚款: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0元罚款。
五.网传: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正确表述
记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罚款: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处100元罚款。
六.网传: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正确表述
记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6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10000元罚款。
七.网传:超速行驶,记6分。
正确表述
记分: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罚款: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一百的,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3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按前款规定加倍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150元罚款。
八.网传: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
乘员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正确表述 (广东、深圳)对此不记分、不罚款;个别省市区的配套法规对此有规定,会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