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不批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十八区环保水务大楼,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 - 276602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新和大道26号A栋一层103、三层
环评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质量较差,对该项目作退档处理。
不批准原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