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小区溺水事件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随着我市高温天气的到来,游泳已成为小区居民首选的文体活动之一,溺水事故进入危险高发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已发生12起溺亡事件,共造成13人溺亡。为进一步落实有效减少和防范市民群众溺水事件发生,规范小区游泳池的管理,现将加强小区游泳池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患未然,要将小区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纳入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小区泳池对外承包经营的,各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要检查承包者是否有相关经营资质,督促泳池经营单位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救生员,完善安全设施,规范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大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视频监控等硬件设施建设,并定期维护管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涉水区域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强化高风险区域的安全管控。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开展游泳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质量。应向小区内业主多形式宣传防溺安全常识,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提高业主游客防范溺水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