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三成上缴公共财政预算
从2015年起,南山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将按30%比例上缴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所需。1月27日下午,南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举行。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建军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晓星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树佳、邓连发、陈广钦、曾令格和常务委员们出席会议。副区长纪震,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政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山区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情况报告。区政府将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关键抓手,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主动落实,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全力推动新《预算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从2014年起,南山区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纲入政府预算体系,初步形成了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在编制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2015年南山区继续加大了资金统筹力度,重点解决预算碎片化问题,按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共计4.1亿元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同时,还将各类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部分的存量资金共计10.9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区财政局局长温靖宇介绍,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南山区按要求进一步将政府住房基金等5项基金,共计1.1亿元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同时,南山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也将从2015年起首次上缴公共财政预算,且上缴比例提前一步到位达30%,让全区百姓共享“国企红利”。
南山区还通过出实招做细活,全力提升预算编制水平。用款计划方面,从2015年起,所有的项目经费都必须编制支出计划,明确项目支出责任人及奖惩机制,力争实现用款计划和经费预算同步下达,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从源头上改进支出进度偏慢问题。
会议审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初步建立了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主动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支出管理,为建立规划、公开的预算制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指出,对照新《预算法》规定和建设深圳“双中心”的目标要求,南山区仍存在民生短板投入相对不足、个别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预算调整较多等问题,财政预算管理仍需继续加强。会议提出了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等四方面意见。
会议还审议了区政府 《关于南山区2015年全年财政收支结算情况的报告》、《南山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等报告。
相关新闻
蔡凡获任南山区环保水务局局长
本次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相关事项。经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蔡凡为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局长,免去陈淮东的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局长职务。
当前,南山区环保水务局供水、排水、三防建设任务繁重,亟需一名专家型领导。此前,蔡凡历任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副局长,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局长等职务,岗位经历丰富,事业心、责任心和领导驾驭能力强,在每个岗位都取得了优异成绩。陈淮东因工作需要,拟交流调出至南山区外工作。
会议还审议决定,根据区六届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在有代表名额出缺的南头街道大新社区补选代表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