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窗口实行预约服务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服务窗口实行预约服务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服务窗口开展预约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服务对象: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有特殊原因急需办理和因路途远等原因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办理的企业或群众。
二、预约服务范围: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
三、预约方式:申请人可提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预约服务窗口(地址:井岸镇西堤路1707号)现场预约,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窗口服务电话0756—5135106进行电话预约。
四、预约服务时间范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4:30;每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预约申请。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放弃约定累计2次的,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预约申请。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20:51: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