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召开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会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即将于2018年7月1日实施,按照市、区领导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南山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对《规定》的认识,促进各物业服务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兹定于6月28日在南山博物馆学术报告厅召开“《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4:30
二、会议地点:南山博物馆学术报告厅
三、主讲人:深圳市安委办法规标准处 章金基处长
四、参会人员:
(一)各街道办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
(二)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区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南山交通局、前海管理局负责同志;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四)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于6月27日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报送我局,电子邮箱:wyk@szns.gov.cn。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益民:26662527,林茵: 151****8***9。
五、注意事项:因会议场所停车位紧张,建议各单位参会人员绿色出行,并提前15分钟入场。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益民,26662527,林茵,151****8***9)
***:报名回执及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