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任命3名区人民法院干部
18日下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法院拟任区人民法院三灶人民法庭庭长、平沙人民法庭庭长和审判监督庭庭长的任命。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乃光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庆伦、胡建新、程惠泉、彭祖国出席会议,常务副区长陈钢列席会议。
会上,区人民法院院长赵东升就《关于提请任免陈德玉等同志职务的报告》提请审议。经过会议审议,陈德玉、梁蔓冰、***涛3位候选人的职务任免获全票通过。林乃光分别向陈德玉、梁蔓冰、***涛颁发任命证书。3名被任命的庭长在人大宣誓就职时表示,将不辜负区委和区人大的信任,按照组织的要求,扎实做事,以身作则,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紧扣“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
(梁安霞 匡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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