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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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印发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载体】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渠道】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频道“公众留言”栏目咨询互动(http://www.szns.gov.cn/hdjlpt)。
监督电话:0755-2665956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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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3:22: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