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加强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省市应急部门已发布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预警紧急通知,预计台风“海马”将于21日下午至夜间以台风或强台风在珠三角附近沿海地区登陆、正面袭击并严重影响深圳,预计我市将受到强风暴的严重影响。为做好台风“海马”防御工作,做好如下事项:
一、区管所有项目做好停工和人员撤离工作。
各单位应密切关注台风预警信息,做好停工和人员撤离准备工作。
1、如果在20日下午18:00前,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时,应立即全面停工,并将高空作业面的工具及材料立即清理完毕。
2、各工地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做好现场人员撤离准备工作,提前与应急避险部门联系,落实安置点, 准备好相关生活物资。一是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临近挡土墙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应立即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二是在台风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生效时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撤离指令时,立即组织工地活动板房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就近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现场24小时设置专人值守,台风期间项目经理、总监必须在现场值守,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我局发布的实时动态信息,加强联系与信息报送。
二、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御措施
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立即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基坑、边坡周边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监测和排水措施,指派专人进行巡查,停工期间坑内严禁作业。特别要强化对雨后基坑、边坡稳定性检查和管沟毒气检测,防范坍塌事故、中毒事故发生。
(二)对现场围挡和活动板房进行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设置安全警示牌,尤其对砌筑式围挡必须在内外两侧设置禁止靠近的警戒区域并指派专人负责巡查。
(三)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连墙件设置、钢丝绳卸荷、扣件扭矩等是否符合规范,依据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提前拆除安全网减小台风影响。
(四)在建工地玻璃幕墙应逐层一一排查,可开启部位应全部关闭锁紧。
(五)检查、加固外电防护设施,外电防护点、明装变压器应设置20米以上警戒线,警戒线内禁止人员进入。
(六)在建工地临边的设施物品应当采取加固措施,不能加固的应立即清理干净。
(七)高处作业吊篮必须控制使用条件,不满足使用条件时立即停用,并将吊篮平台降到地面,做好加固措施并断电。
(八)对建筑起重机械:一是优先采取降低塔吊顶升套架及增加临时附着等方式进行加固。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应立即采取紧固塔吊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塔吊和施工升降机附着装置连接螺栓(或销轴)、确保起重臂360度自由回转、将施工升降机梯笼、高处作业吊篮降至地面并断电等应急处置措施。当起重臂自由回转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与周边设施发生碰撞。台风期间塔吊周边应设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二是安排专业人员对塔式起重机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特别是抗风等级小于12级的塔式起重机,要安排专人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全程观察。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0月20日
(联系人:王淑茹,联系电话:2656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