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茂丰纺织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茂丰纺织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珠海茂丰纺织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茂丰纺织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2、基本情况:珠海茂丰纺织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在该公司现有锅炉房内建设,实际总投资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2.2%。项目将原有两台(一用一备)5t/h的燃油锅炉改造为两台(一用一备)5t/h的燃天然气锅炉,天然气用量约50万立方米/年。因市场原因,目前只有一台锅炉改造完成,另一台尚未开工建设。现对改造完成的一台锅炉(编号TL09-106)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天然气等
4、主要污染物:锅炉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5〕30号)
6、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报告结论显示:
(一)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二)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三)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报告显示项目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797 t/a,未超出环评批复的要求(二氧化硫0.1t/a,氮氧化物0.94t/a)。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