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湾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金湾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湾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字〔2011〕1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水利改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的支撑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要清醒认识到,水质性、工程性缺水仍然是制约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台风洪涝灾害频发仍然是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水利设施滞后仍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增强水利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
新形势下,水利已经从传统的农田水利转变为城市水利、经济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在我区实施“二次创业,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金湾”的新形势下,水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牢固的防洪安全、完善的排涝挡潮设施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充分而清洁的水源是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条件,良好的水环境和滨海河湖景观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因此,要认清水利发展新形势,树立水利发展新理念,把水利工作摆上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示范区的发展目标,遵循民生优先、统筹兼顾、人水和谐、政府主导、改革创新的原则,突出民生水利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以构建防汛抗旱除涝体系为重点,逐步推进水资源保障体系、水生态体系建设,以建立健全水利投入机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为保障,统筹水利建设、管理、改革与发展,确保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加快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全面促进我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切实解决城乡水利防灾减灾问题,以“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配套完善我区水利基础设施,提高防洪、灌溉、排涝、供水等多功能工程体系的能力。我区的水利建设重点将“从原来的以防风暴潮为主的外江堤围、水闸的加固达标逐步向解决围内受浸问题的排洪、排涝的工程建设转变”。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分步、分期实施”的原则,目标是:“到2015年,实现外江防洪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区域10年一遇24小时最大设计暴雨1天排干,2018年区域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设计暴雨1天排干的治涝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围内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力争通过8到10年的努力,与全市同步,围绕构建防汛抗旱除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三大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水工程体系。到2015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污泥减量化率基本达到85%,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基本达到75%。到2020年,实现城镇及工业区范围内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农田保护区范围内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城镇供水、工业用水保障率达到97%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减量化率达到90%以上,70%河涌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小流域综合治理目标达到9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基本达到90%以上。
三、加快防洪除涝防风暴潮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加快防洪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三灶湾大堤及木乃南堤段(大门口水闸)的建设,争取在2014年底完工投入使用;完善鸡啼门水检站遗留堤段加固达标工作,在2015年前完成全区外江海堤的加固达标建设,实现区域防洪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
(二)围内防洪排涝工程建设。2015年前,完成金湾西湖城区2号泵站、全区环山截洪渠加固修复工程、西湖城区2号河清淤整治工程、三灶定家湾海堤工程。2018年前,完成木头冲水库加固及引水工程、小林片区河道整治工程、小林片区外排泵站工程、大门口河道整治工程、茅田山至东升村后山山水截流高排工程、黄竹山至企沙村后山山水截流高排工程、大林山排洪渠工程、八一围泵站改造更新工程、湖东围泵站改造更新工程。2020年,实现各分区城镇及工业区,排洪渠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农田保护区排洪渠为20年一遇。彻底改变部分排洪渠及河涌淤积严重、排水不畅、工程老化、防洪排涝标准低及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
(三)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尽快编制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有计划地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镇(村)建设,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田水利设施综合整治力度,结合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推进小型水源、渠道、节制涵闸、机电泵站等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实现“堤固河畅,灌排自如,水清岸绿,良性运行”的现代农村水利建设新局面。
(四)进一步增强水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防汛防旱防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将三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防洪潮体系以及排涝抗旱监控机制。加强与海洋、气象、水文、公安和水务等部门的资源共享,提高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预警预报和监控水平。用3年时间建设和整合区、镇、村三级三防指挥决策系统和抢险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建立各镇(街)防汛防风抗旱专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组织,充实和完善区、镇三防机构人员和指挥调度中心,增设镇、村三防工作机构和人员,实现三防应急能力演练常态化,提高全区三防应急能力。
四、加快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坚持“江水为主,水库为辅,江库联通、以江补库、以库调咸”供水思路,合理规划供水水源,按市统一规划,建设一批水源保障工程,扩建一批骨干水厂,完善全区主要供水骨干网络。2018年全面完成木头冲水库加固扩容工程,扩建三灶水厂、红旗水厂,建成省道S272、机场北路供水干管、西区水厂出厂管等配套管网工程,完善供水管网,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2020年,城镇供水、工业用水保障率达到97%。
(二)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力度。2012年底前完成全区农村水改工作,基本实现农村供水抄表到户,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实现自来水普及率95%。
(三)全面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加强政府引导,不断提高社会节水意识和节水水平。不断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管理体制,限制高耗水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广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逐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断降低全市居民综合用水量,逐步建设节水型社会。抓紧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有计划地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工业万元GDP取用水量下降到/万元以下,城镇人均居民生活用水控制在/天,城市公共设施全部采用节水器具,70%工业用水量实施计划用水管理。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1%,工业万元GDP取用水量下降到/万元,城镇人均居民生活用水控制在/天,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更换为节水器具,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工业用水100%实现计划用水管理。
五、加快水生态体系建设,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河涌整治为重点,以水净渠清为目的,标本兼治,正本清源。加强已建成的三灶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截污的生产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河涌水环境质量监测。全面提速红旗镇的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规划建设,推动流域雨污分流截污改造,提高污水处理率。2015年底前,污水收集率85%,污水处理率85%,污泥减量化率85%。2020年底前,污水收集率90%,污水处理率90%,污泥减量化率90%以上。
(二)加快水生态修复建设。以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通过雨污分流、截污改造、控制工业污染源等方式减少水质污染,通过清淤保洁曾加河涌环境水容量,充分利用海潮、再生水、雨水加大河涌环境用水量供给。建设鸡啼门河口、白龙河、大门口水道滩涂湿地,因地制宜采取河岸生物滤床、底泥生物治理等生态修复手段,加快河流生态修复。加强重要水源地、主要河流、重要水体水质监测,满足常规水质检测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快速检测的需要。到2015年,全区水功能区监测率达95%,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70%河涌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
(三)积极营造水景观。营造“水清岸绿”的岭南水乡景致,营造独具特色的金湾滨海水乡“水文化”, 营造“活水、亲水环境”。呈现“滨江田园城市风貌”;实现“涌有净水,沿岸有绿意”,形成以水库、湿地、河涌为载体的水景观体系。在水生态修复基础上,制定滩涂湿地开发和保护方案,以生态技术丰富物种,增强生物多样性,增加水流的延长线,强调连片建设和规模化,体现岭南水乡水文化及其风景观赏性。根据各水系的自然人文特点及其开发条件,结合河涌生态修复、环境改善和景观规划,提出河道水体及码头利用、河岸景致建设,水闸美化等水景观方案规划。形成白龙河河口湿地至珠海机场航空工业园的景区,建设大门水道、鸡啼门河口湿地形成规模化的水景观体系。
(四)强化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方案审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监督管理,严格水土保持措施验收管理。2015年,初步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和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控制人为活动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建设一批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废弃取土采石场基本得到治理,山体100%进行复绿,使我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基本达到75%,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改善。2020年,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和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使我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基本达到90%以上,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六、落实水利改革发展的扶持政策
(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水资源管理,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城乡供水、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排涝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2.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万元GDP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等区域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加快制定用水定额实施细则以及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
3.确立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严格水质目标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做好河涌的水质管理。建立水资源监测评价体系,建设以取水口、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为核心的全区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4.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确保未来10年我区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每年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重点城镇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保持费等规费的征收力度,严格使用管理。优化水利投资结构,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切实加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2.拓宽水利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积极推进经营性水利工程进行市场融资。整合国土、交通、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引导社会各类资金对水利投入,广泛吸引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民间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选择投资规模较大、条件成熟的水利建设项目推进盯模式融资实施建设。
(三)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
1.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改革,深化基层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人员编制、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发挥工程效益。着力提高工程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及其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从收取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中安排不少于30%的比例专项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2.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街道)水利会(所)为单位,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防风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政监察、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和公用经费、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做到宗宗工程有人管,镇镇都有水管所,村村都有水管员(每个行政村至少两名水管员,经费来源渠道为区、镇、村各补助一点)。
3.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依法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做好土地确权划界,明确管理权责,保证水利工程正常安全运行。规范涉河项目管理,严格涉河项目审批制度,依法履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建立市、区,镇、村分级管理的河道渠道管护和考核机制,完善河道渠道保护和管理办法。
七、切实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和保障力度
(一)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区、镇政府建立水利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措施,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安排、地方资金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养护、资金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强化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选于配强领导班子,提高治水管水能力。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重视水利信息化建设,抓好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系统以及市、区、镇三级三防会商系统和三防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水利法规建设步伐,完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区级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三)形成全社会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水情教育和水利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增强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和水土保持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水利建设,形成依法治水、团结治水、合力治水、人水和谐的良好局面。
***: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有关政策措施的分工安排
***:
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有关政策
措施的分工安排
序号 | 落实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2015年,实现外江防洪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区域内10年一遇24小时最大设计暴雨1天排干。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 |
2 | 2015年,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污泥减量化率达到85%。 | 区环保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水利局 |
3 | 2015年,完善全区主要供水骨干网络,完成木头冲水库加固扩容工程,扩建三灶水厂,城镇供水、工业用水保障率达到97%。 | 区水利局 | 市水务集团、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 |
4 | 2015年,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和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山体100%进行复绿,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基本达到75%。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国土分局 |
5 | 2015年,全区水功能区监测率达95%,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 区水利局 | 区环保局 |
6 | 2015年,70%河涌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环保局 |
7 | 加快推进小型水源、渠道、节制涵闸、机电泵站等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 |
8 | 建设和整合区、镇、村三级三防指挥决策系统和抢险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实现三防应急能力演练常态化。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 |
9 | 建立各镇(街)防汛防风抗旱专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组织,充实和完善区、镇三防机构人员和指挥调度中心,增设镇、村三防工作机构和人员。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局 |
10 | 2012年底前,完成全区农村水改工作,基本实现农村供水抄表到户。 | 区水利局 | 市水务集团、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 |
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有关政策
措施的分工安排
序号 | 落实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1 | 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工业万元GDP取用水量下降到/万元以下,城镇人均居民生活用水控制在/天,城市公共设施全部采用节水器具,70%工业用水量实施计划用水管理。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环保局、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乡建设局 |
13 |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 区水利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环保局、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14 | 确立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 区环保局 | 区水利局、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 |
15 | 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每年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重点城镇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 | 区财政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 |
16 | 拓宽水利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 | 区财政局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 |
17 | 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改革,深化基层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人员编制、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从收取的堤围防护费中安排不少于30%的比例专项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做到宗宗工程有人管,镇镇都有水管所,村村都有水管员,每个行政村至少两名水管员。 | 区编办 | 三灶镇政府、红旗镇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局、区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