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物权法
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 推进创建法治区试点工作
香洲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物权法》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并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创建法治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3月31日下午,香洲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物权法》。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区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参加了学习。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冷铁勋庭长结合审判实务和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具体事例,对《物权法》作了生动的讲解。随后,香洲区区长张宜生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对《物权法》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入理解其主要内容,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他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将学法用法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推动香洲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完成创建法治区试点工作任务。
据介绍,作为全市首批创建法治城市试点单位,香洲区先行先试,狠抓创建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实,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接下来,该区还将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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