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2016年第三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初审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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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为做好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工作,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4号)规定,我局已对拱北、翠香、吉大、狮山街道办上报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35户家庭情况进行初审。现将经初审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予以公示。
名单附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
联系电话:0756-2635995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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