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处非办关于加强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温馨提醒
前期,我办在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中,发现辖区保税区内有公司以“鑫商圈”作为商号对外宣传,以影视投资为名,吸收散户投资。现场排查中,我办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办公场所大门紧闭,还张贴有物业公司的欠费通知书。因无法联系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以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此,我办已发函盐田市场监管局,将注册在我区且与“鑫商圈”关联的鑫商圈(深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此,我办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好投资前的考察和审核工作,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以防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同时,我办提醒“鑫商圈”公司有关负责人主动、及时与我办(电话:0755-25293685、22744183)取得联系。
非法集资的特征如下: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务、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盐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