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顺利通过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初检
10月25日下午,由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办黄吉平调研员、曾丽芬副处长率队的市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检查组对我区2012年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有关工作进行检查。区民政局许伟康调研员及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工作人员一行陪同检查。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南湖街道友谊居委会和东门街道锦湖居委会,通过实地查看居务公开栏、查阅居委会存档资料,听取居委会现场汇报,对罗湖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比较详细全面的了解。
罗湖区民政局一直高度重视居务公开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等方式,不断推进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根据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村(居)各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深民函〔2011〕954号),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标准、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做到了统一思想,精心部署。一是突出重点,全面规范,不断提高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目前全区申报创建省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居委会34个,达全区居委会总数的30%。二是规范内容,公开内容按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分类,做到栏目设置清楚,对口张贴。三是规范公开时间,确保公开时间的固定,公开内容的时效。
市检查组高度评价了罗湖区居务公开工作,认为,在“居站分设”体制下,居务公开工作做得扎实,成效明显。一是领导重视,增强了工作力量,丰富了公开内容,增强了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抓示范管理有成效,从检查的两个居委会来看,公开的形式、内容、档案管理都比较规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大胆创新。通过推进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激活了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职能,提高了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罗湖区民政局 陈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