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我区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
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联合发布了《关于表彰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增城市、深圳市宝安区、汕头市澄海区、连平县等全省19个县(市、区)和东莞市中堂镇、中山市东升镇2个镇进行表彰,授予上述县(市、区)、镇首批“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区也因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而获此殊荣。
自去年7月创建法治区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区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将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顺利完成了市交给我区的试点创建任务,为全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其间,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多次到我区视察创建工作,对我区法治创建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6月11日,《法制日报》头版以《一年捧回了三个国家级“牌牌”——珠海香洲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区创建》为题,对我区创建法治区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成绩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国网、新浪网、搜狐网、法制网等网站均转载了该报道。8月,我区接受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考核组的检查并顺利通过验收。
在下一步创建工作中,我区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我区加快实现“两个战略性转变”、加快建设法治区和生态文明核心城区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