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协调各部门整治南航临时商铺违章建筑
6月6日,区安委办收到吉大街道办上报的《关于吉大街道南航临时商铺安全隐患的函》,反映园林花园对面南航临时商铺属违章建筑,存在阁楼住人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易导致类似汕头市“5·19”特大火灾群死群伤事故。区安委办高度重视,7日下午会同吉大街道办、拱北消防大队、珠海航空综合服务公司就南航临时商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南航临时商铺位于吉大园林路园林花园对面,属临时建筑物,为单层建筑,于1998年9月建成,建筑面积920平方米,共有20间商铺,主要经营餐饮业,业主为珠海航空综合服务公司,临时报建期限2002年5月31日已过期。目前,20家商铺的租赁合同在今年5月份已经全部到期。现场检查发现南航临时商铺主要存在如下安全隐患:
(一)大部分商铺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部隔层内住人,隔层与下层商铺仅一条狭窄的楼梯相连。
(二)商铺室内没有消火栓,灭火器数量不足,部分已经失效。
(三)商铺内部电线乱拉乱牵,并且物品摆放杂乱。
(四)商铺使用煤气明火,器具残旧。
为吸取汕头市“5·19”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区安委办提出如下建议:
(一)珠海航空综合服务公司作为南航临时商铺的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尽快向各商铺发出限期搬迁的公告,在未搬迁期间,要加强商铺日常安全管理,禁止商铺隔层住人,规范用电、用气,配备灭火器(一家商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确保安全。
(二)珠海航空综合服务公司要尽快落实南航临时商铺的拆除方案,拆除南航临时商铺违章建筑,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南航临时商铺进行处理。
(四)吉大街道办应加强对南航临时商铺违章建筑的日常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