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凤凰路交人民东路市政府前绿地绿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凤凰路交人民东路市政府前绿地绿化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以下简称 “采购人”)就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凤凰路交人民东路市政府前绿地绿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凤凰路交人民东路市政府前绿地绿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包括清理场地、移植绿化、回填土方、种植绿化、安装给水、绿化养护等。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发包人的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程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对此无异议。
3、报价上限: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捌佰贰拾肆元叁角捌分(¥189824.38元)(含各类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在内全包价,报价时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
4、施工期:合同签定后20天内完成施工内容。
5、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如有相同报价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6、验收:完工后由需方组织的验收小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养护期,初验不合格须在5天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为3个月;养护期满再由需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移交手续。
7、结算和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养护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结算图纸资料并开具有效的***按照有关手续由区国库支付中心转账进行支付。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
2.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供应商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谈判。
注:(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1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
3.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询价文件售价: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联系采购人自行踏勘。
四、投标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下午15: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二楼会议室。
3、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投标报价书;
③关于符合投标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废除投标资格。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注:所有资料必须签章齐全,递交时所有资料需密封提交。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香洲区府网新香洲区城管网(http://www.zhxz.gov.cn/zwgk/jyh/qzfgzbm_8668/qcsglj/tzgg_9500/)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发布公告为准。
七、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136号
联系人: 吕工 联系电话:189****1308/0756-2223061
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园林管理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