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小学资源教室配套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小学资源教室配套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资源教室配套设备项目采购
招标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小学
招标内容:资源教室配套设备
招标金额:¥120586元(上限价)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招标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教学设备或康复器材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执照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2月9日下午5:30时止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小学三楼办公室(柠溪富柠街40号)
开标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137****1339(薛老师)
投诉电话:2611703 , 2611800
报名须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必须具备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零售商。(报名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必须能体现含教学设备或康复器材的经营范围)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商务要求:
1、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为原装、全新的产品,并严格按照厂家规定保修条例提供保修服务; 2、投标文件应明确投标品牌、具体型号参数及分项报价,投标价格必须包括运输、拆迁、安装调试、系统培训、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得投标后再议价。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参数必须与供货产品型号完全一致或优于招标要求。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需经我校验收小组严格按招标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供货物未能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我方将不通过验收,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4、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5、投标保证金4000元整(除中标单位外,其余当场退回)。
6、中标人需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要求。
8、因涉及有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设备,供应商需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聘请符合国家要求有资质的公司对现场进行空气检测,空气检测合格后方可实施验收。
9、 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做出以上承诺,否则视为废标,我方不予选择。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小学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