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组织开展2014年上半年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暨港珠澳大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珠安办[2009]72号)和《关于建立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制度的通知》(珠安办[2012]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由市安委办牵头,分别以市安监局、市港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规建局为组长单位,组成四个联合督查组,于2014年5月26日至29日,分别对横琴新区、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取了直插现场的督查方式,现场检查了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单和行业责任单位负责的8个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工区),查阅了相关的安全生产台账资料。督查组对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每月按时登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督查组指出部分施工企业在现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通过现场检查,督查组共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6条,当场整改7条,限期整改9条,督查组要求各重点建设项目监管责任单位要***落实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