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等你领福田总部企业看过来
——申报时间将持续至9月20日
列入总部经济企业名单的企业,自认定年度第三年起可以提出申请贡献奖,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福田总部的企业赶紧来看一看。日前,深圳市发改委正式启动了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和核算工作。凡是符合规定并通过审议的总部经济企业,均可以向发改委申请贡献奖、租用办公用房补贴、购置办公用房补贴奖励与补助。
本次奖励对象特指已在深圳市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4000万元,并经深圳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总部经济企业。奖励额为上一年度形成本市地方财力超过其自认定为总部经济企业年度以来历史最高值的30%部分,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列入总部经济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如果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还可以按购房房价5%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奖励办法中对此并没有设上限。
本次申报时间将持续至9月20日,符合条件的总部经济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深圳市总部企业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记者 梁尹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