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辖区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年来,我辖区小区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不容忽视。为加强辖区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请辖区各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持小区、大厦在用电梯处于安全、适宜运行的状态,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年检等工作,确保小区、大厦居民的人生财产安全。
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确保信息畅通,保证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辖区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安监管〔2014〕29号,***)通知做好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辖区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安监管〔2014〕29号)
福田区住建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