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审批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公函〔2015〕20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为信息化项目(编号:FG2015100660),主要建设内容:
(一)第一、二看守所的视频监控系统。
(二)第一、二看守所的监室语音对讲系统。
(三)第一、二看守所的周界防范系统。
(四)第一、二看守所的人员定位系统。
(五)第一、二看守所的机房建设工程。
(六)监室安全事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硬件部分。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控制在869万元内,其中:
(一)系统建设费:814万元;
(二)系统建设其他费用:35万元;
(三)预备费:20万元;
建设资金按市公安局与市财政7:3的比例筹措,即:70%从公安局本年度部门预算中调剂安排,30%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三、项目应按照备案号为20150019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落实相关节能措施。
四、批复依据的相关文件
(一)市公安局《关于审批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公函〔2015〕203号);
(二)市信息化办《关于审批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意见》(珠信审函〔2014〕111号);
(三)市财政局《关于审批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项目资金来源的复函》(珠财函〔2015〕589号);
(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批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项目环保意见的复函》;
(五)市府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珠办函〔2013〕105号);
(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管理和建设的意见》(珠公意〔2013〕80号);
(七)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15〕67号)
(八)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审批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5〕49号)。
五、建议
(一)建议下阶段深化设计方案,加强市场询价,尤其是视频监控系统部分,控制投资。
(二)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5月22日
(联系人:戴政宏,联系电话:2255893、186****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