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结果公示(2011年79月)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09〕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文件要求,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按时进行任期评估工作。2011年7-9月,共有249位高层次专业人才到期进行任期评估,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138人,合格93人,不合格9人,无法联系9人。现将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南侧,邮编:518031,联系电话:2598510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无法联系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若仍需参加任期评估,请于12月1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评估办法》规定,未进行任期评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并将取消其人才资格,停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附:1、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合格或以上人员名单
2、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不合格人员名单
3、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无法联系人员名单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