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的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关于地铁7、9、11号线综合开发规划和政策研究问题的会议纪要》(2011年第281号),落实安托山停车场地铁投融资项目,拟对[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部分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规划调整共涉及[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02-03、02-06~13、02-15~21、03-01、03-02等地块,涉及图则调整用地面积约32公顷。上述用地原图则规划主要为轨道交通用地(92249平方米)、政府社团及行政办公用地(67392平方米)、商住用地(38999平方米)、绿地及道路用地等;其中商住地块容积率均为2.8,计容积率建设规模10.9万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一所九班幼儿园、社区商业设施、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等。(具体详见附图中“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
二、本次图则调整在基本保持原法定图则规划布局的基础上,优化路网结构,适当增加居住、商业及办公用地,并根据调整后的开发规模增加教育配套设施。调整范围内除02-03~09规划公共市政设施地块外,其余安托山停车场地铁融资项目用地规划计容积率建设总规模76.5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5万平方米、酒店及公寓23万平方米、商业5万平方米、公共配套3.54万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一所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两所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共***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600平方米(2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3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4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3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40平方米、公厕12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2处)、公交首末站7000平方米(3处)。(具体详见附图中“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后)”)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29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5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 2014年8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 :
1.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3.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 [安托山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示意图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6978806)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
***
安托山地区局部修改.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