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60088号的回复意见
杨树大等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形成合力做优“民生微实事”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该重点提案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究,认为该提案符合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意图,对扩大民生微实事品牌效应、推进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具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现就委员们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围绕委员会的提案建议,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论证:
一是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口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并安排科室负责同志全程参与、配合委员们展开调研。
二是加强对话沟通。5月26日,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科室负责同志参加提案调研课题协商会,汇报进展情况,共研调研课题;6月16日,在政协委员面商会上进一步汇报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部门协办。积极主动与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组织、社工、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商,反复调查论证,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措施,合力抓好提案办理工作。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上半年两次组织检查组,深入10个街道调研,指导、检查、督促微实事工作。第一季度,连续召开四场专题会议,邀请各地专家学者和辖区公众代表,就民生微实事存在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发展方向建言献策,凝聚共识。
其次,按照市相关政策、区重点工作部署和委员们的建议,积极转化调研成果,采取有效措施,把合理建议落到实处:
一是新修并出台3.0版本工作指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社工、民政三家联合修订并印发3.0版本的《福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民主办理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区、街道民生微实事领导协调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协商解决民生微实事推进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和实际问题。
三是发挥社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利用“社情民意综合服务平台”,发挥社区党委的核心领导和政治领导作用,统筹引领居委会、工作站等社区组织,广征民意,广纳民言,广集民智。
四是构建“多元共治”新局。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区设“福田民生微实事”,与街道分设的“香蜜人家”、“梅林V景”、“多彩莲花”等线上微信广泛运用,“社区摆摊”、“应节互动”等线下活动紧密配合,积极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征集、认领项目,发动社会组织、辖区企业承接、参与项目,发动各类优秀人才、草根领袖策划、组织项目。同时,充分利用政府项目转移机制,将诸多服务类项目通过法定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接,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同时,推进社会治理发展。目前,全区95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在其中的作用发挥明显,诸多社会组织对接承办具体项目。广泛的宣传发动,成倍的财政投入,也有效吸引、撬动了更多社会资金的参与。如:“华强北手机节”项目,吸引众多商家115万元的投入。
至此,委员们所提问题和办法,已基本落实到位。
至于“以区政府的名义印发相关政策指引”的问题,只由民政局、组织部和社工委的名义联合印发《工作指引》,原因在于:
《区工作指引》3.0版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我局于今年4月26日提请区法制办审核,建议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法制办于5月4日回复:该工作指引“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规范性文件,对其内容无法律层面的意见。本指引与市府办的指导意见不是同一效力层级的文件,其发文形式宜参照《深圳市全面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指引》(深民函〔2016〕2***号)”。我局予以充分采纳,并于5月30日与区委组织部、区社工委联合印发《福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指引》,规格与市工作指引保持一致,对比前两年只由区民政局单独发文提升了政策执行力。
接下来,将按照区重点工作部署和委员们的提案建议,群策群力、做优做强民生微实事,力争在年底前实现质和量的飞跃: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通过深入细致的民主推动和线上线下的宣传发动,拓宽项目征集、参与渠道,激活社区自治,激发社会活力,积极探索民生微实事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扫清政策障碍,打通政策壁垒,畅通政策环境。发挥“强核多元”制度优势,合力解决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热切盼望的小事、急事、难事。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完善评估体系,促进规范运作,实施过程由民监督、经费由民决策、效果由民评定,深入推动社区实现“我的实事我作主”,确保项目品质化、成效品牌化。
四是坚持协商导向,充分利用“社情民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与“两代表一委员”沟通协商机制,充分利用政协委员的资源,发挥社会力量监督、承接、认领项目。
再次感谢委员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委员们积极监督、参与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设。
希望委员们今后继续支持我们民政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努力推进落实。
福田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