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2020年16月)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2020年6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0年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宗,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上升20%;受伤2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0.35万元,同比下降99.87%。其中建筑业事故1宗,同比下降66.67%;死亡1人,同比下降66.67%;无人员受伤,去年同期无人员受伤;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去年同期直接经济损失256万元,同比下降100%。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宗,同比持平;死亡4人,同比上升100%;受伤1人,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0.345万元,同比上升590%。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2020年1-6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0年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8宗,同比下降9.52%;死亡24人,同比下降4%;受伤19人,同比下降17.39%;直接经济损失534.75万元,同比下降52.8%。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事故,去年同期也没有发生事故。
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去年同期也没有发生事故。
商贸制造业:共发生事故3宗,同比上升50%;死亡2人,同比持平;没有人员受伤,去年同期也没有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3.15万元,同比上升118.7%(主要受“1·14”爆燃事故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达198.15万元)。
建筑业:共发生事故5宗,同比下降16.67%;死亡5人,同比下降16.67%;受伤1人,去年同期没有人员受伤;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去年同期直接经济损失614万元,同比下降100%(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2宗,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持平;受伤1人,去年同期无人受伤;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去年同期直接经济损失296万元,同比下降100%。其他建筑业事故3宗,同比下降25%;死亡2人,同比下降25%;没有人员受伤,去年同期也没有人员受伤;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去年同期直接经济损失318万元,同比下降100%)。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共发生事故26宗,同比下降18.75%;死亡14人,同比持平;受伤16人,同比下降27.27%;直接经济损失101.595万元,同比上升688.18%(主要受“港鸿888”轮水上交通运输事故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25宗,同比下降16.67%;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3%;受伤16人,同比下降27.27%;直接经济损失1.595万元,同比下降44.81%。水上运输事故1宗,同比下降50%;死亡1人,同比下降50%;无人员受伤,去年同期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同比上升900%。
其他行业:共发生事故4宗,同比上升100%;死亡3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同比下降17.39%;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去年同期直接经济损失308万元,同比下降100%。
说明:以上数据为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7月8日实时数据。不同时间采集的网络数据或因事故核销等缘故有所改变。
(三)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建议
一是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迅速开展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我市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是继续加强常态化集中隔离点安全保障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跟进整改”的原则落实管理措施,摸清隔离观察点安全底数,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实时更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隐患“清零”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为疫情防控创造安全环境。
三是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管控。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方面,针对台风等恶劣天气,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思路,第一时间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天气信息***和沟通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预警预防,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打好防御工作“提前量”,切实促进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审核管理、监督检查、船舶安检、事故及违章处置。建筑业安全方面,围绕隧道施工、高空作业、临建设施、生产厂房、市政工程等,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设施,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建设工程监管。重点查处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以及抢赶工期、突击建设等问题。道路运输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依法经营、驾驶人资质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继续清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营运客车和驾驶员脱离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坚决取缔私人购车并以客运企业名义运营的变相挂靠客运企业。继续加强重点车辆管控,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公交车、农用车、旅游包车、搅拌车、水泥罐装车,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交通工具隐患排查。
二、自然灾害灾情(1-6月)
(一)1-6月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1-6月我市天气呈“气温偏高、前期降雨偏弱偏少、后期降雨频密,强对流天气提前”的特点。据气象资料统计,2020年1-6月,我市累积雨量878.8毫米,比历史同期偏少15%,降雨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中下旬。5月18-30日出现3轮强降雨过程,5月30日第一次启动全市防汛(防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全市最大累积雨量出现在香洲区吉大街道九洲港(262.2毫米)处,有22处水浸点,转移临险人员53名,无灾情和人员伤亡报告。截止6月30日,南屏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一次(汛限水位28.00,当时水位30.32)。
1-6月,启动防汛(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17次、Ⅲ级应急响应7次、Ⅱ级应急响应2次;启动防风IV级应急响应3次、Ⅲ级应急响应1次,有效应对强降雨、强对流、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确保无灾情发生。全市无灾情、险情报告。
(二)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防汛责任落实。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功能区)继续加强《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防台风责任分工,健全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和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完善“区联系镇、镇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的责任对接制度。二是着力化解风险隐患。督促各行业加强三防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登记销号管理,提早化解风险隐患。三是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利用防灾减灾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电台和新媒介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机短信全网发送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进一步提升市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