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为困难群众维权减负
8月5日,《珠海市斗门区法律援助处***服务制度》印发执行,这是斗门区司法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为困难群众维权“减负”,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出台的又一项新举措。
斗门区法律援助***服务,主要针对残疾人,7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因疾病、工伤、受到人身伤害丧失或暂时丧失独立行动能力的经济困难群众,怀孕待产且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的孕妇等特殊弱势群体。这部分困难群众只要拨打5111148法律援助热线并说明情况,就可以在家里等待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正常情况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自己前往法律援助机构,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一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往往会因为出行困难而放弃维权,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斗门区法律援助处站在困难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出台***服务制度,变“坐等困难群众***”为主动提供服务,方便了困难群众的维权,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也为行动不便的群众“减”了“负”。
近年来,斗门区法律援助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对追讨工资、要求工伤待遇而申请援助的农民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立即启动援助服务;出台《斗门区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实施办法》开展“***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坚决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增进了与弱势群体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