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小包装食盐价格3种食盐每袋涨03元
记者2月11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盐价格开始有所调整,有3个品种的食盐零售价,由1.30元/袋调整为1.60元/袋,另有一些品种的食盐零售价格降低。
据了解,为缓解我省食盐生产企业经营成本上涨压力,理顺各种小包装食盐的比价关系,规范多品种食盐价格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省盐业集团公司盐场的扶持和食盐储备设施的建设,更好地应对盐业突发事件,省物价局决定从今年开始调整我省小包装食盐价格,发布《关于调整小包装食盐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目前试行的由企业自行制定多品种食盐的试销价格和备案制,改为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统一价格。
《通知》说,按照“调比价、保供应、促发展”的原则,结合我省盐业近三年的实际经销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对小包装食盐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实行全省统一包装、统一规格、统一品种、统一价格。适当上调500克普通纸塑小包装加碘精制盐、加碘一级日晒盐和加碘海精盐3个品种的零售价格,由1.30元/袋调整为1.60元/袋。
其中,适当降低一些品种食盐现行零售价格,250克加碘精选海盐由4.80元/袋下调到3元/袋,加碘冰晶盐由7.50元/袋下调到6.50元/袋;特制食盐、加碘自然晶盐、加碘海水自然晶盐、加碘客家精熟盐、加碘低钠盐、加碘雪花盐和加碘雪晶盐7个多品种食盐,维持现行零售价格不变。新定价的500克孕妇及哺乳妇女专用加碘盐为1.60元/袋。
《通知》还要求不得采取捆绑、搭配等方式强制销售,要在食盐小包装袋上印刷零售价格和举报电话12358。
据了解,此次调整已于1月1日执行,设三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旧包装继续执行原来价格,新包装执行新的价格。(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