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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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珠人社函[2010]118号)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申请的培训鉴定补贴,在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单位培训鉴定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各单位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电话:0756-2128668
***:2015年第十八批培训补鉴定贴初审情况明细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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