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的听证公告
为切实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放宽企业市场准入范围,促进社会投资便利化,我委对《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为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对《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拟定于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对《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内容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内容主要包括:深圳市权限内的鼓励建设、允许建设、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类项目分类是否适当,深圳市权限内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具体范围、核准备案机关、核准备案权限设置是否适当等。
四、听证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
(二)本次听证会陈述人11名,包括企业代表4名、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代表2名、公民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法律领域专家1名、区核准备案机关工作人员代表1名。企业代表、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代表、公民代表通过抽签方式产生,其他代表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后由我委邀请的方式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旁听人员约10名,由我委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
五、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报名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止。
(二)报名采用信函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3071;电子邮件地址:tzc@fgw.sz.gov.cn;联系人:田悦,联系电话:88128213)。
(三)我委将于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前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将《听证会通知书》、《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材料送达各听证参加人。
六、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特此公告。
***: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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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