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选择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代理机构管理,市财政委印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18〕28号),要求我局自主选择政府采购招标机构,从市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不超过3家代理机构,作为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备选代理机构。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签订《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单位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相关招标工作。招标代理项目范围为按深财规[2018]1号文件规定需由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
三、总体要求
(一)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支付,包括代理费用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代理费用具体标准以市财委“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为标准(详见深采购[2018]27号)。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三)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全部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在深圳市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具体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网址:www.zfcg.sz.gov.cn)。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货物、服务及工程招标代理的经营范围,且具备开展上述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三)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3室。联系人:蔡绮琪;联系电话:25832745。
六、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证明(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单位其他相关经验文件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整套材料需加盖有骑缝,装订成册并密封。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2019年1月3日下午3:00。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3.请投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当天下午2:30-3:00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被授权人携带好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并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
八、其他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2月18日
***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