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平湖街道龟地禾虾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旧屋村范围(草案)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试行)》(深规土〔2010〕4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湖街道龟地、禾虾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的旧屋村范围(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平湖街道龟地、禾虾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初步认定该更新单元315***3平方米的拆除用地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12207.57平方米(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龟地、禾虾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的旧屋村现场
(二)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村委会办公楼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自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3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旧屋村范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8906001 传真:2891886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6室
特此公示。
***:平湖街道龟地、禾虾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旧屋村范围(草案)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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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街道龟地、禾虾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旧屋村范围(草案) 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