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做好垃圾分类最高奖3000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高新区近日发布实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依据该办法,在高新区垃圾分类领域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及个人,最高可获得3000元奖励。
据悉,该办法实施起三年内,高新区每年将开展一次激励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个人给予激励。
2022年该项奖励组织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然后相关部门将在10月30日前确定初审推荐对象,在12月31日前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
根据评审结果,对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住宅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施工场地,将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牌匾,并奖励3000元奖金(属于公共机构的不予以资金激励),同时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加分激励。
(来源:珠海特区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17:32: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