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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增城区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现将《2021年增城区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5日


2021年增城区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小学应届毕业生顺利入读荔城街、荔湖街各类中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区教育部门未在荔湖街设置教学指导中心,荔城街、荔湖街的教育管理工作仍统一由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成立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荔城街、荔湖街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按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

  (三)人户一致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 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地址一致。

  二、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

  成立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汤剑宁  荔城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江阳生  荔湖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周江全  荔城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黄泽鹏  荔湖街党工委委员

  副  组  长:王  雅  荔城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体旅游工作组负责人

                    钟淦欢  荔湖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组负责人

                    赖作夫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主任  

  成      员:荔城街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卫健劳动保障工作组),荔湖街综合治理办(综治组)、综合服务中心(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组)、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主      任:赖作夫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主任

  副  组  长:赖仕康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副主任  

                   王传碧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       员: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幼教、学籍、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各初中、小学校长,各幼儿园园长

  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街招生领导小组下有序开展,由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

  1.通过宣传单张、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有关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2.进一步加强信息咨询服务,向学生和家长提供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

  (三)统筹协调,规范管理。

  1.街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强化规范管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确保招生工作的顺畅和质量。各小学要注意掌握小学毕业班学生的思想动向,要统筹初中学校与对口小学的联动,确保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2.根据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和人户一致原则,街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适龄儿童)的学位安排,妥善解决集体户、随祖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就近入读问题,合理划定招生地段。如出现特殊情况,街招生领导小组将与区教育局协商解决。

  3.加强招生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岗位之便搞不正之风。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4.落实学生编班和学籍管理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当年9月15日前按学籍管理规定向区教育局做好学籍申报、确认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四)照顾性儿童入学。

  1.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范围和条件。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5月11日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街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具体条件见***1。

  2.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关于做好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增穗教领办〔2020〕1号 )文件规定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7日至5月11日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由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延缓入学和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街招生领导小组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要积极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4.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的规定落实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穗增组通〔2019〕46号)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来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增开办文〔2019〕4号)落实来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服务指南的通知》(增科工信字〔2018〕101号)的规定落实增城区重点企业来穗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随迁子女入学。

  5.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入学。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的规定,落实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入学。

  (五)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3号)的规定,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及荔城街、荔湖街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符合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或不服从教育部门学位安排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三、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基教函〔2020〕70)、《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18〕3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严禁学校或学校借助机构等对报读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和调研,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无论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见***11)内容严肃处理。各学校要切实按照“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原则,对招生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四、公办学校招生

  (一)公办小学部分。

  1.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对象和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属荔城街、荔湖街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年5月11日前

  (2)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3)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3 号)要求,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及荔城街、荔湖街入读公办学校学位的积分入围资格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4)特殊类适龄儿童。

  2.招生程序(分四个阶段): 

  (1)咨询阶段:

  2021年4月至5月,学生家长(监护人)可到位于荔城街岗前路6号一楼的荔城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室咨询相关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20-82752089。

  (2)报名阶段:

  具有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审核资料。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协助网报申请。

  荔城街、荔湖街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1年8月26日至27日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审核阶段:

  ①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有效后,于2021年5月22至24日(周六、日、一),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地段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②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学生经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并公示后,由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位安排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公布阶段:

  街招生领导小组在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公办小学的录取工作,6月10日向适龄儿童的家长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26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3.申请学位办法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凡符合今年增城区小学一年级申请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指定学区(指户籍或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招生范围所在学校申请学位。

  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资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22、23、24日

  资料审核地点:学区招生范围所在小学

  携带资料: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②有效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荔城街、荔湖街来穗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申请办法: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到学区招生范围(详见***5)所在学校报名,并填写《荔城街、荔湖街公立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7)及《承诺书》(***10)。

  说明: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以下相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入学镇街确无房产的,才允许以祖父母房产或租赁合同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以祖父母房产或提供租赁房屋作为住址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必须核查是否有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核查广州市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户籍的,核查申请入学镇街内无房产)。无房产核查由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安排核查,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房产查册有关证明材料。使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权属为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100%)共有。申请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相同的,按“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排学位。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如果已使用申请入学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为房产业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指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签订,属荔城街、荔湖街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年5月11日前。此说明适用本方案。

  (2)属政策性照顾学生的适龄儿童: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监护人于2021年5月7日至11日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由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资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7日至11日

  资料审核地点: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携带资料: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②有效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荔城街、荔湖街来穗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政策性照顾学生规定的证明材料(见***1)。

  说明: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见***1)所包括的各类学生。

  申请办法: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填写《荔城街公立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及《承诺书》。

  (3)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3 号)要求,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4)特殊类适龄儿童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

  4.学位安排原则(按以下先后顺序进行):

  (1)居住地和户籍地一致的,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居委的适龄儿童;

  (2)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含租赁),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的荔城街、荔湖街居委适龄儿童;                

  (3)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4)政策性照顾学生(居住地在学区范围);

  (5)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但住房(含租赁)在学区范围内的增城区的适龄儿童 (含①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村委;②户籍在增城区其它镇街);

  (6)户籍是增城区外广州市内的适龄儿童,但住房(含租赁)在学区范围内;

  (7)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积分入学申请入围,根据积分志愿按就近入学原则投档分派)。

  如学校学位数少于学位申请人数,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以上顺序进行电脑派位。如经电脑派位无法分派到志愿学校,家长需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入学。

  为使电脑派位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邀请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从申请电脑派位的家长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代表对派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办初中部分。

  1.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荔城街、荔湖街属地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政策性照顾学生(具体条件见***1:《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3)具有荔城街、荔湖街户籍的在地段外公办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要求回户籍地报读初中的学生;

  (4)具有广州市其它10区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属地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

  (5)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通过积分入学申请且符合积分分数线)。

  说明:属荔城街、荔湖街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年5月11日前。

  2.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学区)的划分(见***6:《2021年增城区荔城街、荔湖街中学学区划分表》)。

  3.招生程序(分三个阶段)

  (1)咨询阶段:2021年4月~5月,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以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了解、咨询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2752089。

  (2)报名、审查复核阶段:2021年5月15日前。各小学填报《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升初一派位信息表》,同时指导学生填报好《增城区2021年初中招生报名表》,各学校审核学生的户口簿、父母或祖父母的有效居住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建立学生个人档案袋,6月10日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资料和信息,确保资料和信息无误后分派学位,并于6月15日前将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3)入学报到阶段: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学位安排原则安排学位,并于6月24日由街招生领导小组派发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见***9),7月9日,家长带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学位安排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①报到时间:2021年7月9日

  ②报到地点:拟安排报读的公办初中学校;

  ③学生凭《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报到。

  4.申请学位办法

  (1)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荔城街、荔湖街属地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分派就读于荔城街、荔湖街公办中学的学位。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基础上,学生可以在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对应初中学校选择其中一所报读,同时学生及家长还需要填写一份《承诺书》,确保能顺利入读我街公办初中。

  资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15日前

  资料审核地点:就读小学

  提交的资料: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②有效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荔城街、荔湖街来穗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领取学位安排通知时间:2021年6月24日

  领取学位安排通知地点:就读小学

  初中新生注册时间:2021年7月9日

  (2)政策性照顾学生,需提供审核资料参照小学部分,并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见***1),监护人于2021年5月7日至11日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于6月24日到报名登记处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并于7月9日到学位安排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3)具有荔城街、荔湖街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公办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要求回户籍地报读公办初中的学生,请于2021年5月7日到位于荔城街岗前路6号一楼的教学指导中心办理申请入读初中登记手续,并递交相关材料。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学区的,到增城中学高中部递交有关资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符合条件升学者,于6月24日到报名登记处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并于7月9日到学位安排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携带资料: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②加盖现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原就读学校登录“广州市学籍综合管理系统”及“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网”打印);

  ③有效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荔城街、荔湖街来穗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④小孩一寸相片1张。

  (4)具有广州市其它10区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属地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继续在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学校升读初中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在原就读的学校递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升学者,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街招生领导小组按本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如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资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15日

  提交的资料审核地点:就读小学

  提交的资料: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②有效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荔城街、荔湖街来穗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领取学位安排通知时间:2021年6月24日

  领取学位安排通知地点:就读小学

  初中新生注册时间:2021年7月9日

  (5)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具体申报流程与报读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相同。

  (6)具有增城区其它镇街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外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到公办学校升读初中的,应回户籍所在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升读公办初中学位,并按该镇街升学办法入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

  (一)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基本要求

  1.核定招生计划。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2.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符合直接录取或经电脑派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3.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工作,并核准已由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区配套的民办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录取的学生。已核准录取的,不能再报其他民办学校,若要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录取,必须向确认录取的学校提交放弃学位安排的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将放弃书面申请书报区教育局备案。

  4.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民办学校招生补录时,应优先招录本区的报读学生,有剩余招生计划再补录其他区报读学生。补录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小学招生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1日至18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6月1日至6月4日,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6月10日,民办小学电脑派位。6月21日至6月23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26日进行新生注册。7月19日至7月23日,民办小学进行第1次补录;8月23日至8月27日,民办小学进行第2次补录。

  小区配套的民办小学起始年级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经审核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小区配套民办小学要求于5月10日前完成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招生。

  结合我区实际,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可采用直升方式招生。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可通过自愿报读方式直升民办小学(严禁择优)。是否符合直升条件,由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后由区教育局认定。小区配套民办小学同时办有符合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儿园的,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才可以通过幼儿园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幼儿园直升需符合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即至少以中班为起点入园(以幼儿园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近三年设置过渡期,其中2021年不设定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的条件;2022年要求幼儿园直升需符合至少近一年在本园就读,至少以大班为起点入园(以幼儿园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2023年幼儿园直升要求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符合幼升小直升招生要求于5月10日前完成。具体报名流程详见***12。

  (三)民办初中招生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4日至5月3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6月17日至6月21日网上填报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小学毕业生家庭,可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读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6月28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7月5日至7月7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7月19日至7月23日,民办初中进行第1次补录;8月23日至8月27日,民办初中进行第2次补录。

  属于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初中招生时,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按直升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读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符合直升条件的报读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小升初直升要求小学毕业生近三年(即四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近四年设置过渡期,其中2021年不设定近三年连续在本校就读的条件;2022年小学毕业生要求满足2021学年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2023年小学毕业生要求满足近两学年(即五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2024年以后小学毕业生要求满足近三年(即四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由学校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须附上家长签名的自愿直升或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学指导中心和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方可直升。

  属于小区配套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初中完成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后,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的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如果报读的小区住宅业主子女(非直升)人数小于剩余学位数,实行直接录取。如果报读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则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外公开招生。

  九年一贯制民办初中于5月24日前完成本校直升招生,小区配套民办初中于5月24日完成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外公开招生。具体报名流程详见***12。

  六、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学生(含经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学生)跨区(含返穗)转学时,涉及的有关政策及所需资料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其他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2)本方案由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1.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3.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4.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指引

  5.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6.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

  7.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

  8.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

  9.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

  10.申请人承诺书

  11.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12.增城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1

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序号

  类别

对    象

1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2

在穗消防部门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3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5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6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7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8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9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10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11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12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13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14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5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16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17

台胞子女

18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19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备注:1.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经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3.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

  

  ***2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4月30日

公布区招生工作细则(含公办、民办学校总招生计划)                                                                                                                     

  基教科

  小学

5.7-5.11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基教科、公办小学

5.10前

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组织电脑派位,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基教科、民办小学

5.11-5.18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基教科、民办小学

5.22-5.24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基教科、公办小学

6.1-6.4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民办小学

6.10前

公办小学确定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公办学校

6.10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基教科、参与电脑派位的学校

6.21-6.23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民办小学

6.26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公民办小学

7.19-7.23

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基教科、民办小学

8.23-8.27

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民办小学

8.26-8.27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基教科、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初中

5.7

办理跨区生、外地返乡生(荔城街、荔湖街户籍生)的审核手续。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5.15前

公办小学审核在校毕业生报名资料

  公办小学

5.24前

完成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初中直升招生,小区配套民办初中招生。

基教科、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民办初中

5.30前

公办小学递交报名资料到街教学指导中心复核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5.24-5.31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基教科、民办学校

6.10

各区教育局完成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核对工作。

基教科、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6.17-6.21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基教科、民办学校

6.24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基教科、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6.28

九年一贯制、小区配套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基教科、民办初中

7.5-7.7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基教科、民办初中

7.9

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新生注册。

公民办初中

7.19-7.23

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

基教科、民办学校

8.23 -8.27

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民办学校

  

  ***3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小学部分

学校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学位数

  荔城街中心小学

4

180

  荔城街第一小学

4

180

  增城区富鹏小学

6

270

  荔城街第三小学

2

90

  增城区挂绿小学

8

360

  荔城街夏街小学

2

88

  荔城街城丰小学

2

90

  荔城街廖村小学

1

45

  荔城街第二小学

8

360

  增城区荔江小学

6

270

  增城区实验小学

10

450

  增城中学附属小学

6

270

  增城区新桥小学

4

180

  荔城街第三中学

4

180

  荔城街大鹏中学

6

270

  荔湖街三联小学

2

90

  增城区清燕小学

6

270

  增城区荔湖小学

4

180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

6

270

  合计

91

4093

中学部分

学校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学位数

增城区增城中学

8

  400

增城区华侨中学

10

  500

荔城街第二中学

  7

  350

荔城街第三中学

  12

  600

荔城街大鹏中学

  6

  300

荔城街荔景中学

  10

  500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

  6

  300

合计

  59

  2950

  民办学校

学校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学位数

英华中学

8

378

英才学校(中学)

4

200

东园学校(中学)

3

120

合计

15

698

英才学校(小学)

8

360

东园学校(小学)

4

160

合计

12

520

  

  ***4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指引

各位家长: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在即,根据《2021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按“统一要求、分点登记、统筹分配学位”的办法开展。为做好登记工作,让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读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作出如下指引:

  一、凡具有广州市内户籍,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入读的,请家长到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延期入学。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好相关资料,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协助网报申请。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有效后,于5月22日、23日、24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前往地段小学现场进行资料审核。携带资料: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属荔城街、荔湖街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年5月11日前;2、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来穗中心备案一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前签订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等。

  二、属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的审核资料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1)上内容。(需在5月7日至5月11日到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资料)

  三、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3 号)要求,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及我街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入围资格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的居住、社保、就业年限长短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荔城街、荔湖街内的排位次序。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内的通知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地址及电话:荔城街岗前路6号一楼,电话:82752089。

  五、说明:1、适龄儿童或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2、以祖父母房产100%或提供租赁房屋作为住址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必须核查是否有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核查广州市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户籍的,核查申请入学镇街内无房产)。无房产核查由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安排核查,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房产查册有关证明材料。3、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如果已使用申请入学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为房产业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指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签订。4、凡现已在小学就读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一年级学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负。


  附:登记对象、报名时间、登记地点及所需提交资料等情况一览表

序号

登记对象

登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时间

资料提交审核时间

资料提交审核地点

  所  需  资  料

申请学位办法说明

学位安排原则(按以下先后顺序进行)

  1

  广州市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021年5月7日-5月11日

5月22日、23日、24日

荔城街、荔湖街属地小学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来穗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到学区招生范围所在小学进行入学资料审查及报名登记(见***5: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学区招生范围安排表),并填写《荔城街、荔湖街公立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7)。

(1)居住地和户籍地一致的,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居委适龄儿童;

(2)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含租赁),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的荔城街、荔湖街居委适龄儿童;                

(3)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4)政策性照顾学生;(居住地在学区范围)

(5)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但住房(含租赁)在学区范围内的增城区的适龄儿童 (含①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村委;②户籍在增城区其他镇街);

(6)户籍是增城区外广州市内的适龄儿童,但住房(含租赁)在学区范围内;

(7)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积分入学申请入围,根据积分志愿按就近入学原则投档分派)。

  2


  属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

  2021年5月7日-5月11日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儿童预防接种证。

  3、有效居住证明。

  4、政策性照顾学生规定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2021年1月至3月完成广州市积分制系统积分申请或调整受理

  2021年4月28日-5月18日在积分制入学系统上传相关资料





积分制资料交荔城街、荔湖街来穗中心


  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学位以及申请情况划定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入围资格线,投档录取只对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投档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档时,符合投档资格的全部投到学区学校(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合法稳定住所生成),由学区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轮投档全部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轮投档。第二轮录取只对由于学区学校没有学位或学位不足而未能被录取同时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申请人进行投档。第二轮投档时,将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如果没被录取,再投下一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录取。

  ★如学校学位数少于学位申请人数,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位安排原则顺序进行电脑派位。为使电脑派位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邀请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从申请电脑派位的家长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代表对派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资料提交审核地点设在增城中学高中部


  

  ***5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学校

学区招生范围(地段)

荔城街中心小学

  滨海街;滨海路;槎岗;翠岗路;翠华街;翠环路;翠西路1至23号;府佑路1号至84号(荔乡路以东);岗前路;高楼街;横梯里;兰庙街;荔园路;民乐路;民生路;侨中路;山塘街;塘尾街;五斗街;五福街;西城路东三至七巷、西三至七巷、双号72号起、单号49号起;夏街大道(西园南路)双号50号起、单号67号起;幸福路;洋角街单号1至45号、双号2至50号;育英街;园圃路单号45号起;园塘路;增城大道双2-42号

增城区荔湖小学

  增城大道单号1—113号(兴隆花园);新城大道(创基丽江国际、欧亚公馆、保利一号公馆、罗岗北区);岗星路;华山巷;华达街;景观大道;荔石路; 雁塔大道,爱民大道;惠民路;仓前路;荔湖大道(罗岗南区)

荔城街第一小学

  复兴路;高贤里;光明路单号33号起、双号28号起;龟峰里;和平路双号、和平路东;鸡公山;建设路;解放路;民主街;前进路;通德里;夏街非农户;湘江路;新桥路单号1至7号,双号2至6号;中山路南;中山路双号2至44号、单号1至31号

荔城街第三小学

  崔家围;光明路单号1至31号、双号2至26号;光明路北一巷;韩塘街;横街口;牌坊邓;茹屋围(茹屋新围);上邓;新邓;沿江西路;张屋;沿江西南路

大鹏中学小学部

  增城区富鹏小学

  曹村;城北路;城丰路单号1至35号、双号2至24号;大丰路;大华路;大鹏路;帝园路;富安路单号1至23号、双号2至16号;富国路单号1至29号、双号2至14号;富和路单号1至45号、双号2至38号;富华路;富民路;富宁路单号1至37号、双号2至36号;富强路;广丰路(广丰东路、广丰西路);广富街;恒丰路;金平路;隶园路(隶园中路);荔城大道双号2至62号;沙园路(沙园中路);寿丰路;泰丰路;塘园路(塘园中路);西园北路;兴华路;怡丰路;友丰路;园丰路;跃华路;振华路

  增城区挂绿小学

  菜园路;城丰路单号37号起、双号26号起;富安路单号25号起、双号18号起;富宝路;富国路单号31号起、双号16号起;富和路单号47号起、双号40号起;富康路;富力路;富宁路单号39号起、双号38号起;富鹏开发区U区;富鹏路;富兴路;光华路;宏华路;宏景路;户籍路;华丰路;金华路;开园路含开园路东、开园路西;乐华路;荔城大道双号***至150号;荔景大道北;莲塘村;桥头村学冚;棠村村;通园路;为民路;文丰路;新丰路;新园路1号至33号;永丰路;御景路(锦绣御景苑);增派大道;周园路;富众路;富旺路

  学校

  学区招生范围(地段)

增城区清燕小学

  五一村;光明村;明星村;太平村;西瓜岭村;华商路;荔新二路含锦绣半山花园

增城区新桥小学

  陈桥头村;棠厦村;木潭村;龙角村;庆东村

荔城街夏街小学

  夏街村

荔城街城丰小学

  梁屋村;新汤村;廖屋村;阮屋村;何屋村;旧汤村;董屋村

荔城街廖村小学

  廖村村;廖隔塘村

荔城街第二小学

  大井头;挂绿街;挂绿路;光明西路单号1至53号、双号2至46号;和平路单号;和平路西;继枚路;健生路;江陵里;聚德坊;莲翠街;莲灯街;莲花路;莲园路;莲园新村;青云里;文化路;西城路含东街,西街,东一至二巷,西一至二巷;西城路一至七巷;西城路单号1至47号、双号2至70号;西城路住宅大楼;西城路住宅区;西角巷(西角里);西园路含西园路西、西园路东;夏街大道(西园南路)单号1至65号、双号2至48号;新桥路单号9号起、双号8号起;园圃路单号1至43号、园圃路东;中山路北;中山路双号46号起、单号33号起

增城区荔江小学

  翠景街;翠西路单号25号起、双号24号起;大墩路;法政路;府佑路双号86至98号(汇源街、钻石街、金鼎街);岗前西路;观翠路;观园路(观园东路);光明西路单号55号起、双号48号起;汇源街;健生西路;荔城大道单号1至137号;荔江路;荔景大道;荔乡路;荔兴路;荔园西路;莲园西路;明华街;洋角街单号47号起、双号52号起;迎祥路;育才路;园墩路;园圃路双号、园圃路西;园塘小区

增城区实验小学

荔城三中小学部

增城中学附属小学

  百花路;长安路;城西路;府佑路单号99号、府佑路双号100号起;蒋村村;金星村;金竹环路、金竹一路、金竹二路、金竹三路、金竹西路锦绣国际;金竹路;迳吓村;荔城大道单号139-265号、双号152-326号;荔星大道(荔星大道北);林场路;庆丰村;群爱村;西南路;新联村;金盛路;中建街;西南一至六巷;碧桂园;云山诗意;天樾府;诺德名著;四季阳光小区;中建荔苑;凯荔花园;明慧路;洋溪村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

荔湖街三联小学

   学区四至如下:东至增城大道单号115号、双号44号,西至增城大道单号517号、双号360号,北至三联村蛇头岭经济合作社,南至旧岗尾村。招生地段包括:逸翠庄园、蔷薇国际、金马香颂居、尚东紫御、华润置地润悦、保利大国璟、创基天峰、荣阳铝业旧改地块、景新花园、荔城花园、碧桂园岭秀苑、三联村

  注:增城中学附属小学从2019年秋季开办小学一年级,与荔城三中小学部、实验小学同一学区,招生范围一样。因此,上述学区学生需要填报二个志愿,不填视作统筹安排。按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同一志愿填报人数如遇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按招生学位安排原则依序录取,如遇某顺序人数超剩余学位数,由电脑派位决定入读名单。大鹏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含挂绿小学学区、富鹏小学学区,上述学区学生只需填报一个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按招生学位安排原则依序录取,如遇某顺序人数超剩余学位数,由电脑派位决定入读名单。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从2021年秋季开办小学一年级,与三联小学和中建三局项目配建学校划为同一个学区,招生范围一样。招生办法按《关于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荔湖街三联小学等学校学区划分和招生办法的公告》执行,该学区学生只需填报一个志愿

  

  ***6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

招生学校

学区招生范围(地段)

增城中学

初中部

  大井头;挂绿东、西;挂绿街;挂绿路单号1-21号;挂绿路双号;光明路双号28—56号;光明西路双号2—20号;和平路单号、和西;继梅路;江陵里;莲花路单号1-3号、双号2号;莲园路单号25-63号、双号24-34号;莲园新村莲园路住宅区;前进路单号1—37号;泰富广场;文化路;西城路单号1-23号;西角巷、西角里东、西巷、青云里;西园路;西园路东1-4巷;西园路西一、二、三巷;新桥路单号9号起;中山路北二、三巷;中山路单号37-115号;中山路双号46-104

 增城区

 华侨中学

  滨海街;滨海路;槎岗;崔家围;翠岗路;翠华街;翠环路;翠西路单1—23号、双2—22号;府佑路双号2—82号(叠翠华庭、滨海花园、海涛居、怡康花园);复兴路;岗前路;高楼街;挂绿路单号23号起;光明路单号;双号2—26号、双号58号起;光明西路单1至53号、双22号起;韩塘街;横街口;横梯里;环翠区;建设路;健生路;解放路;聚德坊;兰庙街;荔园路;莲翠街;莲灯街;莲花路单号5号起、双号4号起;莲花路一至五巷;莲园路双号2—22号、单号1—23号;罗岗村;民主街;牌坊邓;前进路双号;侨中路;茹屋围;山塘街;上邓;太平村;塘尾街;五斗街;五福街;西城路双号、单号25号起,西城路一至七巷;西城路东巷、西巷;西城路东街、西街;西城路住宅大楼;西城路住宅区;西瓜岭村;西园南路单号1—175号、双2—172号;夏街村;夏街大道单号1—175号、双2—172号;新邓;洋角街单1—45号、双2—50号;育英街;园圃路东:单号;园塘区;张屋;中山路单号1-35号、单号117起,双号2-44号;中山路南一巷; 中山路北一巷

 荔城街     第二中学

  董屋村;高贤里;龟峰里;何屋村;和平路双号、和东;鸡公山;莲塘村;梁屋村;廖村村;廖隔塘村;阮屋村;通德里;湘江路;新桥路1-8号;沿江西路;

 荔城街     第三中学

 初中部

  百花路;城西路;蒋村村;金竹环路、金竹一路、金竹二路、金竹西路锦绣国际;金竹路;迳吓村;荔城大道单139-265号、双110-326号(含雅居乐御宾府);荔景大道北433号(汇翠湾);荔星大道碧桂园;林场路;庆丰村;群爱村;西南路;新联村;御景路59、60号(锦绣御景苑);通园路(含通园中路);光华路;金华路;文丰路;华丰中路,华丰西路;乐华路;新园路;新丰路;荔景大道北双号(含新天美地、富城华府、富丽花园、金荔富康苑、中城荔苑);新汤路;新汤街;新汤北路;菜园路单1-39号;菜园中路单1-105号;菜园中路西九巷1-14号;富宝路单41-65号,双36-130号;富力路单13号起,双12号起(含阳光家园);富鸿路7-45号;富宁路单57-61,双62-138号;富安路单37-85号,双32-58号;富民路单29-53号,双24-46号;富鹏路单29-81号,双32-38号;富康路双24-66号;富兴路单31-35号,双16-40号;富国路单39-53号,双22-36号;凯荔花园;明慧路;洋溪村

招生学校

学区招生范围(地段)

荔城街   

荔景中学

  翠景路;翠西路单25号、双24号起;大墩街;法政路;府佑路双号84号起;府佑路单号;岗前西路;岗星路;观翠路;观园路;光明村;光明西路单55号、双48号起;华达街;华山巷;华商路;汇源街;健生西路;金星村;金裕开发区;景观大道;荔城大道单号1—137号;荔江路;荔景大道东;荔石路;荔乡路;荔新二路含锦绣半山花园;荔兴路;荔园西路;莲园西路;民乐路;民生路;明华路;明星村;五一村;西园新村;夏街大道(西园南路)单号177号起、双号174号起(含景观花园);新城大道(含保利壹号公馆);幸福路8号(金河湾);雁塔大道;洋角街单47号、双52号起;育才路;园墩路;园圃路西、双号;园塘K区;增城大道单号1-113号,双号2-42号;江畔豪庭;钻石街、金鼎街、碧桂园中心(云曦街)

 荔城街    大鹏中学

(初中部)

  菜园路双2-20号;菜园中路双2-106号:曹村;城北路;城丰路单1-47号,双2-34号;大丰路;大华路;大鹏路;帝园路;董村;富安路单1-35号,双2-30号;富宝路单1-39号,双2-34号;富国路单1-37号,双2-20号;富和路;富华路;富康路单1-7号,双2-22号;富力路单1-11号,双2-10号;富民路单1-27号,双2-22号;富宁路单1-55号,双2-60号;富鹏开发区U区;富鹏路单1-27号,双2-30号;富强路;富兴路双2-10号;广丰路(广丰东路、广丰西路);广富街;恒丰路;宏华路;宏景路;户籍路;华丰东路;金平路;开园路;隶园路;荔城大道双2-108号;廖屋;沙园路;寿丰路;泰丰路;汤屋村;棠村村;塘园路(含塘园北路);为民路;西园北路;新桥路双号10号起;兴华路;怡丰路;永丰路;友丰路;园丰路;跃华路;振华路;周园路;福丰路;富旺路、富鸿路1-6号,棠厦村;庆东村;龙角村;木潭村;桥头村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

   学区四至如下:东至增城大道单号115号、双号44号,西至增城大道单号517号、双号360号,北至三联村蛇头岭经济合作社,南至旧岗尾村。招生地段包括:逸翠庄园、蔷薇国际、金马香颂居、尚东紫御、华润置地润悦、保利大国璟、创基天峰、荣阳铝业旧改地块、景新花园、荔城花园、碧桂园岭秀苑、三联村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招生办法按《关于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荔湖街三联小学等学校学区划分和招生办法的公告》执行。


  

***7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

学生姓名:


家长(监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学生户籍地址:


实际住址:


联系电话:


房产情况

  购房(     )    租赁(      )   请在相应位置打“√”

  地址:                                        证号:

申请入读学校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学位安排原则:(按以下先后顺序进行)

  (1)居住地和户籍地一致的,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居委适龄儿童;

  (2)在学区范围购买了住房(含租赁),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的荔城街、荔湖街居委适龄儿童;                

  (3)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4)政策性照顾学生;(居住地在学区范围)

  (5)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但住房(含租赁)在学区范围内的增城区的适龄儿童 (含①户籍在荔城街、荔湖街村委;②户籍在增城区其它镇街);

  (6)户籍是增城区外广州市内的适龄儿童,但住房(含租赁)在学区范围内;

  (7)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积分入学申请入围,根据积分志愿按就近入学原则投档分派)。

  说明:

  如学校学位数少于学位申请人数,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位安排原则顺序进行电脑派位。如经电脑派位无法分派到志愿学校,家长需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安排入学。

  家长(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位分派结果

                                             审核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增城中学附属小学从2019年秋季开办小学一年级,与荔城三中小学部、实验小学同一学区,招生范围一样。上述学区学生需要填报二个志愿,不填视作统筹安排。按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同一志愿填报人数如遇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按招生学位安排原则依序录取,如遇某顺序人数超剩余学位数,由电脑派位决定入读名单。大鹏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含挂绿小学学区、富鹏小学学区,上述学区学生只需填报一个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按招生学位安排原则依序录取,如遇某顺序人数超剩余学位数,由电脑派位决定入读名单。

  

  ***8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

家长:

  您好!根据《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您的孩子被安排到入读。请您凭本通知于2021年6月26日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0日

  

  ***9

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

同学:

  你好!根据《2021年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你被安排到升读初中一年级。请你凭本通知于2021年 7月9日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荔城街、荔湖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 6月 24日       

  

  ***10

承诺书

  本人为儿子/女儿在2021年5月日办理申请入读学校,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含取消派发学位)。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11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序号

  违规行为

  处理措施

1

  采取考试、面试、人机对话等方式选拔学生

  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公办学校违规的(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

  4.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30%—50%的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

  2

  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3

  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测试排名、夏(冬)令营、研学活动等形式选拔学生

  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公办学校(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违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

  4.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30%—50%的招生计划。

4

  参与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的与升学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或为其提供场地

5

  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6

  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

7

  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10%—30%的招生计划。

8

  幼儿园向小学、小学向初中推荐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

9

  以重点班、快慢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

  10

  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11

  为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任何学科竞赛、综合能力竞赛和考级等活动提供场地

  12

  未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赛”在内的各种学科竞赛、综合能力测试、读书读报评奖和考级等竞赛活动

  13

  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4

  公办学校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或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15

  利用等级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16

  其他干扰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视情节严重程度参照上述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12

增城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一、民办小学

  (一)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招生和幼升小直升招生(5月10日前)

  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招生和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升小直升招生,要求4月28日前将做好预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工作,4月30日将名册及相关资料送到属地教学指导中心,属地教学指导中心初审后提交至增城区教育局审核。小区配套民办小学同时办有符合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儿园的,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才可以通过幼儿园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由民办小学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采集和注册等事项。录取确认后,学生不能再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二)网上信息采集(5月11日-18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下称“招生报名系统”)——“民办小学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所有报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需完成学生网上信息采集。

  (三)填报志愿(6月1日-4日)。

  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或居住证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报名系统将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每生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已参加小区配套小学、幼升小报名并确认录取的,不需要填报志愿。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6月10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根据我区派位规则,派位系统随机给报名的学生生成随机号,每生拥有一次派位录取机会。增城区教育局邀请区人大、公证处、增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电脑派位过程。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五)网上确认(6月21日-23日)。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六)新生注册(6月26日)。

  已在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的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七)审核(6月30日前)。

  增城区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新生报名系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八)补录(7月19-23日;8月23-27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在规定时间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9-23日。第二次补录时间为8月23-27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报名,并完成注册手续。

  二、民办初中

  (一)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小升初直升、小区配套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

  5月6日-24日,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组织本校小学部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小区配套学校组织配套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报读小区配套初中,开展直升预报名登记工作。民办学校根据要求,于5月15日前将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到属地教学指导中心,属地教学指导中心初审后提交至增城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直升或电脑派位。

  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小于或等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由学校直接录取;如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通知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采集和注册等。录取确认后,学生不能再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初中完成本校招生工作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开对外招生。

  (二)网上信息采集(5月24日-31日)。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招生报名系统——“民办初中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所有报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需完成学生网上信息采集。

  (三)填报志愿(6月17日-21日)。

  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依其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已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初中确认录取的,不需要再填报志愿。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6月28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区配套民办学校初中公布对外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区配套民办学校初中公布对外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区教育局邀请区人大、公证处、增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电脑派位过程。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派位结果进行确认。

  (五)网上确认(7月5日-7日)。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录取确认后,不能再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六)新生注册(7月9日)。

  已在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以及通过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七)审核(7月19日前)。

  增城区教育局对民办初中新生报名系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八)补录(7月19-23日;8月23-27日)。

  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在规定时间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9-23日。第二次补录时间为8月23-27日,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报名,并完成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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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6:09:44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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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广州之最知多少
  43.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召开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
  44. 黄埔街新溪项目展示中心动工
  45.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
  46. 黄埔区召开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47. 李笑娟带队到113中学调研
  48. 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9. 首批羊城时政学堂小主播选拔活动圆满结束
  50. 公正廉明为民解忧——白云区国土规划局为群众速办房地产档案信息查询
  5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到市税务局开展交流学习
  52. 2021年广州空气质量成绩单发布
  53. 张盛旺局长带队督导车陂街迎接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
  54. 市信用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召开2021年广州市双公示信息业务培训视频会议
  55. 黄埔区委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周亚伟调研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56. 重阳佳节登高祈福
  57. 坚定信念奋发有为做党的群众路线的忠实执行者——天河区总工会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会
  58.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59. 安徽境内两车相撞汽油泄露引燃民房已致8死4伤
  60.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报送总结材料的通知
  61. 市工信委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新疆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
  62. 广州老字号已有129家新增两家企业产品成为广州十大手信
  63.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一行来粤调研
  64. 广州市统计局召开军转干部培训会
  65. 南沙区召开打击走私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
  66.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邵国明到沙东街对口帮扶贫困村调研考察精准扶贫工作
  67. 番禺区召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
  68. 海珠区召开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调查文稿复审会议
  69. 2019年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联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70. 广州市纪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对市民族宗教局提出廉政新要求
  71.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解读
  72. 顺德区政协到广州南站地区考察调研
  73.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永青带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4. 何汝诚带队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75.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76. 沙头街召开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77. 区工商联召开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78. 湾区创新发展引领智慧港航——2019湾区互联网航运黄埔大会召开
  79. 2020年广州市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29日召开
  80. 2016年11月29日市法制办领导接访预告
  81. 市交通站场中心召开2017年春运工作总结会议
  82. 广州市环境科学学会举办地铁噪声污染特征分析及防噪措施探讨科技沙龙
  83.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青峰会见中建集团一行
  84. 赵军明会见美国蒙特利公园市友好访问团
  85.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花府办〔2016〕40号
  86. 海珠区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
  87. 越秀区四个精准纵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88. 区安委办开展第三期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宣讲
  89. 东环街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90. 团结一致带领全区人民大干实干真正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图)
  91. 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关于接收捐款情况的公告(2017年10月)
  92. 黄埔区百大项目庆百年活动启动87项目达产产值2843亿元
  93. 五链协同监管和服务体系获评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
  94. 大东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95. 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
  96. 何汝诚率团赴贵州毕节市威宁自治县赫章县开展扶贫协作工作
  97. 从化区第二次党代会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98. 用呼死你骚扰他人被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捕
  99. 增城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石滩代表团分组讨论
  100. 天河区举办行政机关实施精准普法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