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从府〔2017〕18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大道 (一期) 项目地块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因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地段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广州市从化区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征求公众意见,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

  广州市从化区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的有关规定,从化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地段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用以建设从化大道(一期)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地块(地段)的范围:

  从化大道(一期)项目用地范围内(征收范围以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424号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详见***)。

  (二)地块规划用途:城市道路用地(S1)(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424号)。

  (三)补偿协议签订期限: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四)征收补偿主体为从化区人民政府,由从化区城市更新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并由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二、补偿对象

  征收范围内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人;历史用房等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使用人;政府公房(住宅)的承租人。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一)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房屋,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其他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差价。

  (三)政府公房承租人的弃租补偿

  符合政府公房住宅租赁条件的承租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应当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之和的30%给予承租人弃租补偿,不再提供政府公房住宅(含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安置。

  四、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一)一般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标准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住改商”房屋补偿标准

  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的规定执行。

  (三)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的补偿标准

  1、对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属于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2、对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3、不属于第1、2点情形的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存在以下情况的,给予货币补偿,不给予产权调换:

  (1)1967年1月1日前建设的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货币补偿。

  (2)对1967年1月1日后至2010年7月20日前建设的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按照不超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住宅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60%给予货币补偿。

  (3)对2010年7月20日后至2015年7月15日前建设的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按每平方米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拆除、搬迁等费用。此项费用由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依程序据实申请拨付及使用。

  (4)对2015年7月15日后建设的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上述第3点第(1)、(2)小点关于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的补偿按照本方案第七条的规定执行。对2010年7月20日后建设的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不给予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

  (四)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或者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被征收人或者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五、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一)搬迁费:

  按照实际征收户数,给予5000元/户的搬迁费用(包含电话、空调、有线电视、水表、电表、管道煤气、家私家电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

  (二)住宅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最近一次公布的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同类型住宅租金参考价格,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向被征收人或政府公房承租人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2000元/月/户的,按照2000元/月/户支付。

  2.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前(以接到安置房入住通知为准),被征收人或政府公房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最近一次公布的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同类型住宅租金参考价格,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向被征收人或政府公房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2000元/月/户的,按照2000元/月/户支付。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

  七、奖励费用标准

  (一)征收奖励

  1、被征收人在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给予征收奖励 6000元/平方米。

  2、被征收人在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至6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给予征收奖励 4800元/平方米。

  3、被征收人在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不给予征收奖励。

  征收奖励仅限于住宅和商铺房屋,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本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紫薇苑、雍晟苑今年5月、6月和7月份的销售市场均价,参考从化大桥项目的补偿标准,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12500元/平方米。

  4、对1990年4月1日后至2010年7月20日前建设的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的征收奖励规定:

  (1)被征收人在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给予征收奖励 4000元/平方米。

  (2)被征收人在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至6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给予征收奖励 3200元/平方米。

  对1990年4月1日后至2010年7月20日前建设的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按照不超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住宅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60%给予的货币补偿价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不得高于9115元/平方米。

  (二)搬迁时限奖励

  被征收人在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本方案第四条第(一)款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给予15%的搬迁时限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本方案第四条第(一)款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给予5% 的搬迁时限奖励。

  被征收人在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八、争议及纠纷处理

  (一)征收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如纠纷各方在征收期限内未能解决,由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负责向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的证据保全和征收补偿费的提存公证。

  (二)征收已依法抵押的房屋,如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征收期限内未就征收补偿费的处分达成协议的,由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向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的证据保全和征收补偿费的提存公证。

  (三)征收镇(街、园区)属单位或从化区直管部门管理单位房屋、地块存在权属争议、补偿要求与政策相抵触的,在征收期限内,由镇(街、园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九、安置房源情况

  安置房源由区政府统筹安排。

  十、其它事项

  (一)未包含在上述所列的补偿项目的,按从化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如需作为特殊个案处理的补偿项目,报从化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实施补偿。

  (二)在《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从化大道(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公告》(从府〔2017〕3号)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着物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一、实施

  本项目有关征收安置补偿的确认均由被征收人、江埔街道办、城郊街道办共同确定。本方案自报从化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二、本征收补偿方案由广州市从化区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424号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4:21:28重新编辑
布吉镇秀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华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京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金鹏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华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草蒲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恒通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关口罗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泰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三联浙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南岭龙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创盈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勺妈领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振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木棉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木棉湾鸭秋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百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雪象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坂雪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粮食集团布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上水径申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又一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禾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白鸽隆华年华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三联坤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办坂田社区大光勘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西郊和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上李朗联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南岭龙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布吉镇吉华路荔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2017年度审计师(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2.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3. 济宁市就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4. 关于廖志国变更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
  5. 深圳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已确认职位人数(截至4月1日1700)
  6.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7. 2021年度第12批次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公示
  8. 关于驰纳(深圳)物联网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9.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制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10. 关于发放202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11. 关于发放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12. 延安发展延安小吃助力六稳六保
  13. 陕西引导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完善招聘政策保障合法权益
  14. 陕西出台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
  1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批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
  16. 关于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陕西赛区获奖选手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通知
  17. 徐州市2021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示一
  18. 2021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19. 徐州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示八
  20. 2013年市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简章
  21. 关于深圳市鑫赐智能硬件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22. 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3. 2018年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技能大赛——饭店业(西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的通知
  25.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与技术文件的通知
  2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27.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人工智能时代的就业与教育讲座的通知
  28. 关于黎加兵变更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
  29.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后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怎么缴费
  30. 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31.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深圳市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32.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巡回演讲活动在我省举行
  33. 省人社厅举办新闻发布与媒体沟通专题培训
  34. 人社部发文职校生可报考事业单位
  35. 市光明新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新模式
  36. 关于印发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7.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示一
  38.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
  39. 再获新突破——我市首次承办国家级技能竞赛1组选手斩获全国第1
  40. 我市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4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20533
  42. 龙华评出首届十大工匠
  43.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示
  44. 于洪亮局长调研丰县港务区人社工作
  45. 历史性突破我市项目入围全国创业创新大赛并斩获佳绩
  46. 济宁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专场招聘公告
  47.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意见出台
  4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珠宝首饰营业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的通知
  4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35:50
  50. 关于发放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
  5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7 01:46:13
  52.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技能大赛——观澜杯红木雕刻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的通知
  53. 新的遗属待遇标准是
  54. 关于陈日利变更并追回失业补助金待遇的送达公告
  55. 关于公布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集训基地(第二批)的通知
  56.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57. 深圳市拟发放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人员公示名单
  58. 旬阳毛绒玩具新社区工厂建设如火如荼
  59. 省人社厅发布公告公布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60. 我省新添1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6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批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
  62. 关于2019年9月份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的公告
  63. 关于2021年徐州市铜山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降低开考比例及核减取消岗位的通知
  64. 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65. 关于杨中贵变更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
  66. 我市命名一批AA级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67. 2018年度服务大厅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示
  68. 深圳校招专列本月开动
  69. 我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70. 关于发放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
  7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技能大赛——好技师三维CAD设计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的通知
  72. 2019年窗口政务服务人才处窗口委托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73.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74.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关于举办技师论文撰写与答辩讲座的通知
  75. 关于发放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76. 转发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77.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78. 陕西省举办建筑工程技能项目邀请交流赛
  79. 2018年第二期公务员大讲堂和人社课堂讲座
  80. 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举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仪式
  81. 2015年11月份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82. 关于对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83. 市人社局组织收看全省以工代训政策培训视频会
  84. 徐州市2021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一
  8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批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
  86.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2013年国庆节期间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的公告
  8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2:57:37
  88. 关于王全喜变更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
  89. 关于做好2019年度年终结算和2020年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工作的通知
  9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横岗管理站迁址公告
  91. 关于郭威变更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
  9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7014621
  93. 树立法治意识建设法治人社
  94. 关于2021年铜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和骨干教师降低开考比例及核减取消岗位的通知
  95. 关于深圳雅珍珠宝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96. 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个人申报使用说明
  97.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开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98. 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99.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100. 关于薛泉变更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