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出口加工区排涝站新建工程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出口加工区排涝站新建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09]292号、穗水建设[2009]21号、穗南发改[2010]2号、穗规南[2008]9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现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出口加工区排涝站新建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出口加工区排涝站新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39912152
建设管理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劳工 联系电话:020-399125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2866742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新建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出口加工区排涝站。设计排涝标准近期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远期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工程等别为Ⅳ等,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项目编号:2011-1302 。
(2)、招标内容包括新建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出口加工区泵站、水闸及泵站配电房各一座,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2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5月 10 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5月10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大厅。
2. 开标时间:2011年5月12日09时30分。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室。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伍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7、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审计的完整的近二年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且企业每年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50%。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书面材料,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如果是复印件的需在开标当天9:30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准时到达的或未提供原件核对的按废标处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参照《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号)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2-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开标、评标以纸质文件为准)。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建设管理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1 年4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