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关于公开2018年度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南沙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8年度我局委托七家供水企业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累计征收金额92706072.57元。2018年度区财政统筹下达我局城市污水处理经费预算金额8412万元,累计支出83284456.37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污泥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专此公告。
***:2018年度南沙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与支出统计表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2019年5月7日
2018年度南沙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与支出统计表 | ||
征收情况 | 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56372225.56元 |
广州市番禺区灵山自来水公司 | 4715023.49元 | |
广州市东泉供水有限公司 | 5094414.19元 | |
广州市东泉供水有限公司鱼窝头分公司 (含原广州市根和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 7254858.24元 | |
广州市榄核自来水有限公司 | 6067898.19元 |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 4730402.31元 | |
广州市南沙区潭洲自来水公司 | 8471250.59元 | |
小计 | 92706072.57元 | |
支出情况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 79004101.48元 |
污泥处置费 | 2492143.34元 | |
代征手续费 | 1788211.55元 | |
小计 | 83284456.3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