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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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依法收回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地段面积845平方米以及小谷围街广东科学中心地段面积10632平方米(合计用地面积114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拟作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建设项目,并由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7号附图之一.pdf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7号附图之二.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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