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20192020年)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南沙区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2019-2020年)维护项目
三、服务合同期限
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基本情况
目前,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已经处于有偿维护期,为确保我区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良好运营,保障市与区、区与区之间的数据云同步、共享,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IT服务供应商,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需要向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广州市南沙区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2019-2020年)维护项目的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负责我局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项目(2019-2020年)系统使用支持及维护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需求
(详见***1)
六、项目报价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万元(含税),为了防止恶性竞争, 报价低于70%(含税)视为无效。
七、供应商确定
(一)本项目选择综合评分进行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确定为供应商,负责广州市南沙区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2019-2020年)维护项目。
(二)若两家及以上报价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供应商再次邀请报价。
八、项目内容评分要求
(一)根据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价格将作为确定供应商重要的考虑因素,但报价高于最高限额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70%视为无效报价。
(二)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经营场所在广州市内。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最新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相关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均需提供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 供应商需熟悉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具备相关的系统开发、运维和服务支持经验。供应商需提供相关领域的系统开发、系统运维项目案例。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前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报价须知
(一)报价要求:提交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若中标拟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报名要求所需资料(其中报价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密封,一式三份。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名地点:南沙区民政局207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
(四)报价时间:请于2019年11月11日17:00前将报价资料密封送达。
(五)评审时间:电话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黎***,020-34667460。
十、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根据合同内容由中标单位提供***后,采用对公转账支付形式结清款项。
十一、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我局需求,提供服务。
(二)公告共7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
(三)资料密封送达并留下联系方式。
***:
1、用户需求书
2、项目评分表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