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路2011NJY3地块(广晟海韵兰庭扩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沙路2011NJY-3地块(广晟海韵兰庭扩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金沙路2011NJY-3地块(广晟海韵兰庭扩展)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金沙路2011NJY-3地块(广晟海韵兰庭扩展)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以北、金沙路以西地块(2011NJY-3地块),总用地1317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218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4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5座18层商品住宅楼(编号为H1、H2、H3、G1、G2栋)及2座单层裙楼(编号:S1、S2),其中商品住宅楼2-18层为住宅,首层局部架空,与裙楼相连一侧及裙楼均为商铺。另配套有地下停车场及地面零散分布停车场、相关配套的公建项目、室外给排水系统及供电系统;商铺不设餐饮及熟食加工功能。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配有备用400kw发电机1台。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00吨/年。备用发电机尾气采用碱液水膜喷淋处理达标后经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达标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备用发电机、水泵、变压器等选用了低噪设备,并安装在专用机房内,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集中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4年9月2日至9月8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21846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