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户籍人员退休认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州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于2018年4月正式启动。认证工作主要以数据比对、人脸识别等互联网手段为主,柜台办理为辅的方式开展。以下是认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一、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养老、农转居养老保险待遇的广州市户籍人员无需办理认证手续,广州市社保中心通过每月实时比对公安户籍信息,当发生因身故或被依法宣告失踪等户籍注销情况,将同步暂停社保待遇。
二、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非广州市户籍退休人员,市社保中心将按照登记的联系地址,通过邮局向退休人员邮寄资格认证信函。请退休人员按信函要求在2018年6月20日前选择“广东社保”手机APP、资料邮寄、他人代办、省内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等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如联系地址发生变更,退休人员可通过回函或柜台办理等方式向所属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如未能及时办理认证手续,7月起养老保险待遇将暂停发放。重新办理验证手续后,予以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咨询电话:84913002)
东涌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