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使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填报2020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定期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区2020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统计和年度报告对象
(一)统计对象
南沙区辖内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度报告对象
1.2020年10月31日前经区人社局核准并领取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
2.2020年10月31日前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又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类”业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
3.特别说明:2020年10月31日后获得行政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列入下一年年度报告,本年度暂无需告。
二、工作完成时限
(一)统计工作时限
参加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的区级以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于2021年2月21日前完成填报人社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网址:http://dczb.mohrss.gov.cn)中的LM1、LM2报表(数据统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具体操作见***1综合调查统计系统用户手册-录入版v3.0)。
(二)年度报告时限
参加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须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与管理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2.aspx)录入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应材料(具体操作见***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业务操作指南)。
三、年度报告内容及报送材料
(一)年度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从业人员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计划。
(二)年度报告材料
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含财务情况报告);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许可类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决定书(备案类机构);
3.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
4.在职从业人员花名册(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印章,***3);
5.2020年度缴税情况证明。
四、审核流程
(一)统计报表审核及上报
区人社局于2021年2月10日-21日审核各机构上报的LM1、LM2报表,审核中不通过的,将说明理由予以退回,由机构重新上报。审核无误后,完成填报人社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的LM3报表并上报市局(数据统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
1.提交资料: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与管理信息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2.aspx)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应资料(具体操作见***2)。
2.审核:2021年2月10日-28日,区人社局对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对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区综合执法局开展日常执法巡查。
3.公示:审核无误后,区人社局将汇总各机构的年度报告情况在区人社局官网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将年度报告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公布:市人社局综合各区年度报告情况后,对全市的年度报告情况统一对外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年度报告是法定的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重要手段,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请各机构如实按规定提交年审材料,区人社局将依法开展抽查,各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年度报告的,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给予处罚。
(二)参加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2020年发生有效的举报、投诉情况的,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投诉事由、性质和处理情况,区人社局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1.综合调查统计系统用户手册-录入版v3.0.docx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业务操作指南.docx
3.在职从业人员花名册.docx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联系科室:审批管理科,联系电话:3468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