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纵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平昌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全省农业上台阶和我市农业“六个新跨越”,最大限度释放农村发展能量,力争到2012年,实现粮食播面120万亩,总产42万吨,出栏生猪155万头,林竹年加工能力25万方,农业增加值40亿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12%以上。
强化农业产业支撑。首抓粮油生产,确保粮食安全;重抓特色产业,建成优质粮油生产大县、现代畜牧产业大县、水•竹木生态资源深度开发大县;大抓项目支撑,配套推进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农村环境建设;实抓配套服务,组建农机助耕队,发展农机大户,推行“支部代耕制”;积极推广小型化、轻型化、家庭化农业机械。
加快土地有序流转。2009年在江口、驷马等乡镇试点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促进土地流转走出新路子,大胆探索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 户和龙头企业实行股份合作,推进土地向优势产业集中,向生产能人集中,向农机大户集中;鼓励城镇居民和涉农人员到农村集约经营土地。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以扶贫开发为中心,重点抓好元山—灵山、驷马—坦溪、太平—光辉—竹园、邱家—鹿鸣、涵水—白衣、元顶—顺天“六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每个乡镇规范集中抓好自己的示范村。
形成支持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坚持行政资源向重点产业、业主大户倾斜,扶持“有实力、讲诚信、会经营”的业主;对农机助耕实行政策补助、政府定价、市场运作、有偿服务;严禁各种干预、管制,放开一条发展之路,放出一片发展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