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巴中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设置和变动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2019年2月24日政协巴中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和《关于〈巴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政协巴中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调整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涉农工作相关职责,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增设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05:21: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