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征兵工作会议召开征兵工作自8月1日全面展开(图)
7月28日上午,黄埔区2016年度征兵工作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王任飞,副区长冯志生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去年征兵工作情况,对今年征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王任飞就做好年度征兵工作提出要求:严格执行征兵政策,确保新兵质量。做好兵役登记,组织好目测和初审,组织好学习培训,规范程序确保质量;规范各级征兵办公室的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管理,严防事故;确保兵员质量,高标准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狠抓兵员身体条件和兵员政治条件,同时深入发动高学历应征青年;改作风树形象,确保廉洁征兵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就如何做好今年征兵工作,冯志生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征兵工作的责任感;狠抓工作措施,提高征兵工作的有效性;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依法征兵,落实优抚政策;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征兵工作的组织保障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对201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链接:2016年征兵政策
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年征集新兵的对象和范围,原则上仍按去年的规定执行。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的征集,统一参加区征兵体检、政审,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的青年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的青年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参照往年标准执行。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并享受当地的优抚政策。
征集时间。从8月1日开始实施,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