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聚焦基层法律需求黄埔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法律服务进社区”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的一个重大举措。自2013年10月底我区全面铺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经过半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它使法律服务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最基层,同社区建设相结合,同解决社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维护社区稳定相结合,同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为民。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组织专业律师进驻社区,围绕居民群众及社区居委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满足基层群众及社区居委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同时,社区法律顾问为居民群众当好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建立健全社区规章制度和法律服务快速反映机制,使社区居民实实在在感到法就在身边,法律服务就在社区。
二是坚持正面导向。一方面,律师服务进社区,正面引导社区居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协助社区居委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在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的同时,拉近了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司法行政工作与社区各项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三是坚持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制定法律顾问进社区的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等基本制度,形成长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务求实效。黄埔区司法局通过定期实地检查、台账检查、听取社区居委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下一步,黄埔区司法局还将探索建立“双向选择、择优和就近”三项原则的律师遴选机制,充分考虑社区的意见,注重选择大局意识较强、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坚持资源整合。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及时调处社区居民的民间纠纷,社区帮教小组负责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社区法律顾问为居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从而形成“一调委会、一小组、一顾问”三个阵地,互为支撑、互为补充,通过紧密协作、资源共享等方式,共同构建基层调解和普法宣传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