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宣传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发挥宣传引导及政府喉舌作用,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越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运营服务项目概况
(一)运营服务目标
落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机制,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越秀区来穗人员提供政策宣传、办事指引、出租屋安全、积分制服务、融合学堂等服务内容,增强来穗人员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服务预期效果
通过公众号平台的运营,将最新政策、生活、文化服务资讯及时推送给来穗人员,并实现线上互动,提供必要的政务服务,为来穗人员解答各种疑难问题。
(三)运营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运营服务费用
本项目定额服务费用为10万元。
(五)运营服务内容
公众号平台的基础运维,包括文章采编、热点捕捉、推文发布、后台管理、活动策划、运营数据分析、微网页管理等内容。
1.文章采编:协助委托方整理、编辑新闻素材,使之达到发布及宣传的要求。
2.热点捕捉:紧扣社会热点、时政要闻,***官方动态、活动资讯,整合信息资源、进行实地采访、组织采编。
3.推文发布:配合H5动态页面制作图文内容,推送频率为每月4次,每次4-8条稿件。
4.后台管理:对公众号用户的关注及疑难及时跟进,必要时可进行线上服务、互动等。
5.活动策划:结合委托方工作重心,策划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及时推送推广,扩大宣传覆盖面及知晓率,实现公众号受众增长不低于30%。
6.运营数据分析:每月度进行一次平台运营情况分析,并提出下一月度运营建议等。
7.微网页管理:根据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展情况,协助委托方对微网页的管理,更新、维护政务服务、宣传资讯。
二、参选条件
(一)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没有其他不良记录;
(二)必须具备全媒体平台运作的各种能力和条件;
(三)熟悉政府部门公众号运作的要求和合作模式;
(四)具有同类项目运作经验;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参选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贰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参选单位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选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三)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具体服务内容、规划和产出目标,运营团队配置情况,人员资质情况和经费使用计划;
(四)承诺书(参选单位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选材料在报名时间内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
四、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科(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
联系人:曹女士、林先生,联系电话:37650790。
公告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六、遴选方式
委托方将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所有参选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综合评估参选单位的资质条件、同类项目业绩、服务规划方案、运营团队配置、项目费用支出明细等因素,择优确定1个服务承接单位。
七、其他
遴选结果将在越秀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各参选单位。若无异议,确定的承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与我委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