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残联、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它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街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设5个内设科室。
(一)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合署办公)
1、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2、负责宣传工作;3、负责保密、档案等工作;4、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5、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6、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财产管理和公费医疗等工作;7、指导和协调街道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8、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联系电话:83317174(暂) 8318***10(传真)
(二)组织办公室
1、负责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2、负责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3、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战、老干部工作;4、协助做好侨台事务和民族宗教事务,统筹工青妇等工作;5、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转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
联系电话:8318***10 8318***10(传真)
(三)城市管理科 (挂越秀区六榕街道防汛防旱防风办公室牌子)
1、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和卫生防疫工作;3、协助辖区的机团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4、监督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按章施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震、防火和抢险救灾工作;6、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3342304
(四)综治维稳和信访科
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两劳"人员、重点人员实行管理和帮教;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加强安全小区、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普法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1075472
(五)社会事务管理科(与民政科合署办公、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劳动就业、婚姻登记和调解工作;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作用,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及时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编报本街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民委员会和辖区机团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
联系电话:83306551
监察室(与纪工委机关合署办公、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81097085
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教育;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街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设街道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按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编制配备。
四、其他事项
负责指导街属下事业单位开展工作。